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关于河北叁柒伍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铝丝10000吨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关于河北叁柒伍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铝丝10000吨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关于河北* (略) 年加工铝丝*吨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
通讯地址:宁晋县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河北* (略) 年加工铝丝*吨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1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略) 年产*米电线电缆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2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略) 年产额定电压0.6/1KV电力电缆*米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3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宁晋县 (略) 石墨制品加工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4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略) 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关于河北* (略) 年加工铝丝*吨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
通讯地址:宁晋县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河北* (略) 年加工铝丝*吨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1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略) 年产*米电线电缆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2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略) 年产额定电压0.6/1KV电力电缆*米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3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宁晋县 (略) 石墨制品加工项目 | 宁环评表[2024] 094号 | 2024.5.31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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