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科纳美天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物基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科纳美天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物基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科纳美(天津) (略) 生物基材料生产项目 | 中科纳美(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创源道80号5号楼 | (略) 普林 (略) | 中科纳美(天津) (略) (略) 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创源道80号5号楼,拟投资*元,租赁天津精武 (略) 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4584.78m2,主要进行生物基材料及其绿色功能产品生产。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5000t磷酸化纳米纤维素、5000t纳米*壳素、*t食品复配添加剂。 | 施工期 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建建筑物,不进行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中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站房,该套设备槽体均位于地上,需对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做好防渗处理后,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于施工期简单且时间较短,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烘干、投料、配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进入一套酸洗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产洗涤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酸洗塔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整体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生化(短程硝化反硝化法)+深度处理(MBR过滤)”处理工艺,经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排浓水以及反冲洗水排至厂区废水总排口,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去向可行。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等设备,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振以及建筑物隔声等。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石英砂、废石英砂、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滤芯、污泥、实验过程产生产品废料、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废物(矿物油、实验试剂)、废矿物油、废原料包装桶(矿物油)、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过期试剂。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土壤环境 根据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本次主要针对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液体物料、固体废物通过垂直入渗途径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经分析,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地下水环境 在设定巡查周期、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后,本项目非正常状况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对工艺设备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修复,截断污染地下水环境的通道,能使此状况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 (略) 上公示、一次公示栏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公开期间以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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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科纳美(天津) (略) 生物基材料生产项目 | 中科纳美(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创源道80号5号楼 | (略) 普林 (略) | 中科纳美(天津) (略) (略) 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创源道80号5号楼,拟投资*元,租赁天津精武 (略) 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4584.78m2,主要进行生物基材料及其绿色功能产品生产。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5000t磷酸化纳米纤维素、5000t纳米*壳素、*t食品复配添加剂。 | 施工期 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建建筑物,不进行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中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站房,该套设备槽体均位于地上,需对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做好防渗处理后,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于施工期简单且时间较短,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烘干、投料、配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进入一套酸洗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产洗涤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酸洗塔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整体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生化(短程硝化反硝化法)+深度处理(MBR过滤)”处理工艺,经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排浓水以及反冲洗水排至厂区废水总排口,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去向可行。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等设备,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振以及建筑物隔声等。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石英砂、废石英砂、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滤芯、污泥、实验过程产生产品废料、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废物(矿物油、实验试剂)、废矿物油、废原料包装桶(矿物油)、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过期试剂。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土壤环境 根据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本次主要针对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液体物料、固体废物通过垂直入渗途径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经分析,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地下水环境 在设定巡查周期、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后,本项目非正常状况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对工艺设备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修复,截断污染地下水环境的通道,能使此状况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 (略) 上公示、一次公示栏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公开期间以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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