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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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

(略) :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流沙东街道流沙大道30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面积约62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 (略) 燎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综合楼改造,对原有门诊综合楼一至六层业务用房进行改造及配套相关设施优化提升,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2. (略) (略) 病房、手术室改造及装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3. (略) 池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略) 部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4. (略) (略) 手术室升级改造,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5. (略) 流沙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等科室改造,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6. (略) (略) 一至四层旧病房改造,建筑面积约126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元、预备费139.*元。项目 (略) (略) (略) 卫健局积极向上申请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 (略) (略) 自筹解决。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流沙东街道流沙大道30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面积约62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 (略) 燎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综合楼改造,对原有门诊综合楼一至六层业务用房进行改造及配套相关设施优化提升,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2. (略) (略) 病房、手术室改造及装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3. (略) 池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略) 部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4. (略) (略) 手术室升级改造,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5. (略) 流沙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等科室改造,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6. (略) (略) 一至四层旧病房改造,建筑面积约126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元、预备费139.*元。项目 (略) (略) (略) 卫健局积极向上申请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 (略) (略) 自筹解决。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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