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4日拟作出的关于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天堂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4日拟作出的关于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天堂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4日我局拟对关于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天堂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周显金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天堂沟防洪治理项目 | 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 | 叙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四川 (略) | 项目位于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长10km,上起孔阳村,下至天堂后汇入永宁河河口。新建堤防双莲村段总长3.063km(其中左岸长1.433km,上起双莲村林关塝,下至双莲村委会漫水桥;右岸长1.630km,上起双莲村窟窿田,下至双莲村委会漫水桥),河道清淤8.8km,河道清障1.2km。项目总投资1265.*元,其中环保投资42.*元。 |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项目需连续施工时,必须向有关单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二)严格按照,落实并优化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导流及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肥,不外排;堆料场渗滤液收集后委托具有转运能力单位定期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及敏感点封闭施工现场,采用 (略) ,以减少粉尘;定期对地面洒水, (略) 面;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在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轮装置;土、砂、石方等临时存放的物料应集中堆放并采取湿法喷淋、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对临时堆放晾晒的淤泥定期喷洒除臭剂,减轻恶臭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管理,安装减震降噪措施,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弃土石方、沉淀池污泥送至弃土场合理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置,并按照管理要求及时清运;清淤淤泥经晾晒后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合理处置。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避免污染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结合项目环境风险特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安全。 (八)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完善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4日我局拟对关于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天堂沟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周显金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天堂沟防洪治理项目 | 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 | 叙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四川 (略) | 项目位于四川省叙永县江门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长10km,上起孔阳村,下至天堂后汇入永宁河河口。新建堤防双莲村段总长3.063km(其中左岸长1.433km,上起双莲村林关塝,下至双莲村委会漫水桥;右岸长1.630km,上起双莲村窟窿田,下至双莲村委会漫水桥),河道清淤8.8km,河道清障1.2km。项目总投资1265.*元,其中环保投资42.*元。 |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项目需连续施工时,必须向有关单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二)严格按照,落实并优化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导流及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肥,不外排;堆料场渗滤液收集后委托具有转运能力单位定期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及敏感点封闭施工现场,采用 (略) ,以减少粉尘;定期对地面洒水, (略) 面;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在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轮装置;土、砂、石方等临时存放的物料应集中堆放并采取湿法喷淋、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对临时堆放晾晒的淤泥定期喷洒除臭剂,减轻恶臭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管理,安装减震降噪措施,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弃土石方、沉淀池污泥送至弃土场合理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置,并按照管理要求及时清运;清淤淤泥经晾晒后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合理处置。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避免污染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结合项目环境风险特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安全。 (八)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完善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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