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宁乡市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定,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
委托单位:湖南工业 (略) ;
编制单位:宁乡金土地国土 (略) ;
二、调查结论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略) 花明楼镇炭子冲村,本地块占地面积为*.32 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2.*°,纬度 28.*°。地块内农用地已被转用、土地已被征收,地块土地所有权属于湖南工业 (略) 。
根据卫星影像图以及地块情况调查,2013年前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居民区、水塘等。该地块自2011年至2023年未新建居民住宅,2017年地块内居民住宅*续搬迁拆除。地块自2011年后至今使用功能未发生明显变化,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水塘等,未建有生产型工业企业,现该地块暂未开发。2024 (略) 自然资源局同意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地块用地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 (A3)。地块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相邻1000米范围内,北侧为长芷高速、居民区;西侧为居民区、林地、耕地;南侧主要为度假村(在建)、水塘、耕地;东侧为花明楼收费站、居民区、耕地及花明楼悠园度假山庄。地块周边区域无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无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块外污染物随大气、降水迁移污染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小。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本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教育科研用地 (A3)开发。
调查结果:调查单位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综合分析可知,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教育科研用地 (A3)开发利用。
三、评审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水塘。历史上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居民区、水塘等,其临近区域北侧为长芷高速、居民区;西侧为居民区、林地、耕地;南侧主要为度假村(在建)、水塘、耕地;东侧为花明楼收费站、居民区、耕地及花明楼悠园度假山庄。无生产性工业企业开展生产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和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调查报告内容全面,报告编制规范。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的工作依据。
联系人:姜工,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定,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
委托单位:湖南工业 (略) ;
编制单位:宁乡金土地国土 (略) ;
二、调查结论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略) 花明楼镇炭子冲村,本地块占地面积为*.32 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2.*°,纬度 28.*°。地块内农用地已被转用、土地已被征收,地块土地所有权属于湖南工业 (略) 。
根据卫星影像图以及地块情况调查,2013年前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居民区、水塘等。该地块自2011年至2023年未新建居民住宅,2017年地块内居民住宅*续搬迁拆除。地块自2011年后至今使用功能未发生明显变化,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水塘等,未建有生产型工业企业,现该地块暂未开发。2024 (略) 自然资源局同意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地块用地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 (A3)。地块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地块相邻1000米范围内,北侧为长芷高速、居民区;西侧为居民区、林地、耕地;南侧主要为度假村(在建)、水塘、耕地;东侧为花明楼收费站、居民区、耕地及花明楼悠园度假山庄。地块周边区域无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无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块外污染物随大气、降水迁移污染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小。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本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教育科研用地 (A3)开发。
调查结果:调查单位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综合分析可知,本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教育科研用地 (A3)开发利用。
三、评审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水塘。历史上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居民区、水塘等,其临近区域北侧为长芷高速、居民区;西侧为居民区、林地、耕地;南侧主要为度假村(在建)、水塘、耕地;东侧为花明楼收费站、居民区、耕地及花明楼悠园度假山庄。无生产性工业企业开展生产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和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调查报告内容全面,报告编制规范。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的工作依据。
联系人:姜工,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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