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惠来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惠来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惠来县东 (略) (略) 交界处(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3.*°),地块占地面积*.63m2,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体育用地,拟建体育公园。
二、地块历史
本地块在1997年以前属于东陇镇东陇村用地,地面没有建筑物,1997年惠来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地块范围内49.14亩地(区域一)使用权,计划用于建 (略) 场;1998年惠来 (略) 获得地块范围内54亩地(区域二)使用权,计划用于建设商业区项目; (略) (略) 、 (略) 于2010年左右开始施工建设,2016年基本建成通车。区域二西南角有地下室基坑开挖形成的水塘,开挖时间为2014至2015年之间,开挖面积约8550平方米,开挖深度约3米,开挖土方量约*立方,开挖弃 (略) (略) 、广场建设用土,由于开挖后导致地势下降,使得基坑因为雨水汇流、地下水径流形成地表水塘,附近无污灌渠、 (略) 流经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无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污水处理设施、无地下储罐等,通过现场观察和取样检测,基坑水塘水质较好。区域一地块西面 (略) 一侧沿围蔽边沿有填土,计划用于地块场地平整,填土平均高度约1.5米,估算填土土方量约8700立方,填时间土2023年8-11月,土方来源为惠来县华湖镇溪洋村小山丘开挖天然土,无工业固体垃圾以及其他受到污染的土方;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3年征收该地并计划用于建设体育用地。
三、调查结论
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场地和周边地块,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和污染识别,通过现场调查,调查地块未发现明显的污染情况,地块历史没有进行工业企业生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填埋、危险化学品贮存、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周边也没有工业企业存在,历史上没有发生过污染事件。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的方式在目标地块潜在污染的区域总共土壤柱状样监测点12个(T1、T2、T3、T4、T5、T6、T7、T8、T9、T12、T13、T14),土壤底泥监测点1个(T10),地下水4个(S1、S2、S3、S4)以及地表水1个(D1)。另外在目标地块外选择区别于本地块土壤特质且没有直接受到工业污染、土地受干扰较小,距离目标地块西面80m处的荒地做为土壤柱状样和地下水对照点(T11/S5),土壤所有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各检测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IV类标准。地表水检测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III类标准。
调查地块符合二类体育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用做后续开发利用,无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用地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编制单位:广州成达 (略)
联系方式:黄工,020-*
一、项目概况
惠来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惠来县东 (略) (略) 交界处(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23.*°),地块占地面积*.63m2,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体育用地,拟建体育公园。
二、地块历史
本地块在1997年以前属于东陇镇东陇村用地,地面没有建筑物,1997年惠来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地块范围内49.14亩地(区域一)使用权,计划用于建 (略) 场;1998年惠来 (略) 获得地块范围内54亩地(区域二)使用权,计划用于建设商业区项目; (略) (略) 、 (略) 于2010年左右开始施工建设,2016年基本建成通车。区域二西南角有地下室基坑开挖形成的水塘,开挖时间为2014至2015年之间,开挖面积约8550平方米,开挖深度约3米,开挖土方量约*立方,开挖弃 (略) (略) 、广场建设用土,由于开挖后导致地势下降,使得基坑因为雨水汇流、地下水径流形成地表水塘,附近无污灌渠、 (略) 流经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无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污水处理设施、无地下储罐等,通过现场观察和取样检测,基坑水塘水质较好。区域一地块西面 (略) 一侧沿围蔽边沿有填土,计划用于地块场地平整,填土平均高度约1.5米,估算填土土方量约8700立方,填时间土2023年8-11月,土方来源为惠来县华湖镇溪洋村小山丘开挖天然土,无工业固体垃圾以及其他受到污染的土方;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3年征收该地并计划用于建设体育用地。
三、调查结论
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场地和周边地块,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和污染识别,通过现场调查,调查地块未发现明显的污染情况,地块历史没有进行工业企业生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填埋、危险化学品贮存、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周边也没有工业企业存在,历史上没有发生过污染事件。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的方式在目标地块潜在污染的区域总共土壤柱状样监测点12个(T1、T2、T3、T4、T5、T6、T7、T8、T9、T12、T13、T14),土壤底泥监测点1个(T10),地下水4个(S1、S2、S3、S4)以及地表水1个(D1)。另外在目标地块外选择区别于本地块土壤特质且没有直接受到工业污染、土地受干扰较小,距离目标地块西面80m处的荒地做为土壤柱状样和地下水对照点(T11/S5),土壤所有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各检测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IV类标准。地表水检测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III类标准。
调查地块符合二类体育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用做后续开发利用,无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用地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编制单位:广州成达 (略)
联系方式:黄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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