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方社会单位组织建设和运营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的公告
关于第三方社会单位组织建设和运营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的公告
关于第三方社会单位(组织)建设和运营
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的公告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我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区内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现发布公告,请涉及养老和助餐等服务的社会单位(组织)(组织),根据我区养老用房现状实际和自身服务特点、服务能力,谋划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建设意向并积极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养老用房基本情况
1.中海锦城小区养老用房,位于世纪 (略) 以南, (略) 以北中海锦城小区G3号楼1层及2层两个房间,建筑面积1002.35平方米,房屋为简装;
2.金色家园小区养老用房,位于北湾东 (略) 交汇金色家园二期小区20栋107–109号房,建筑面积405.12平方米,房屋为简装。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类型
养老用房仅用于建设打造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社会单位(组织)根据经开区养老用房情况自行选择并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类型。养老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2、小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3、敬老餐厅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4、其他养老服务设施项目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略) 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近三年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业务范围具有养老或助餐等服务内容。
3.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验,具有养老或助餐等相关服务经验。
4.报名单位的团队人员应具有开展项目服务相关资质。
5.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且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知
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社会单位(组织),应在综合考量基础上,进行拟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类型,并向社会事业局报名和提交材料。对拟建设打造的养老项目类型、运营计划与经开区养老事业发展方向和服务需求相符,且养老服务经验丰富、较具实力的报名单位,社会事业局进行择优选择。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计划书(含拟选择的养老用房,建设打造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类型,设计理念,如何做到可持续运营等内容)(见附件);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申报主体2023年度审计报告;
6.近三年的养老方面相关业绩;
7.承诺书(见附件)
8.报名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日内,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com。
报名材料纸质版等我局通知再按要求报送。
(三)报名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206室( (略) 6188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日格乐,联系电话:*,邮编:*。
五、其他说明事项
1.评估审定。社会事业局将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项目建设和运营单位,并监督项目单位按要求打造和规范运营项目,切实发挥养老用房使用效能,为居民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2.用房使用。养老用房将无偿提供给经审定的社会单位(组织)用于建设打造运营养老服务项目。
3.其他费用。项目建设打造及运营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用房设计、装修、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及取暖、水电气、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均由项目社会单位(组织)承担。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接受社会事业局等部门监督管理。
附件:1.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表
2.关于申报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承诺书
3.项目计划书(模板)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31日
关于第三方社会单位(组织)建设和运营
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的公告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我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区内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现发布公告,请涉及养老和助餐等服务的社会单位(组织)(组织),根据我区养老用房现状实际和自身服务特点、服务能力,谋划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建设意向并积极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养老用房基本情况
1.中海锦城小区养老用房,位于世纪 (略) 以南, (略) 以北中海锦城小区G3号楼1层及2层两个房间,建筑面积1002.35平方米,房屋为简装;
2.金色家园小区养老用房,位于北湾东 (略) 交汇金色家园二期小区20栋107–109号房,建筑面积405.12平方米,房屋为简装。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类型
养老用房仅用于建设打造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社会单位(组织)根据经开区养老用房情况自行选择并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类型。养老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2、小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3、敬老餐厅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4、其他养老服务设施项目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略) 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近三年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业务范围具有养老或助餐等服务内容。
3.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验,具有养老或助餐等相关服务经验。
4.报名单位的团队人员应具有开展项目服务相关资质。
5.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且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知
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社会单位(组织),应在综合考量基础上,进行拟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类型,并向社会事业局报名和提交材料。对拟建设打造的养老项目类型、运营计划与经开区养老事业发展方向和服务需求相符,且养老服务经验丰富、较具实力的报名单位,社会事业局进行择优选择。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计划书(含拟选择的养老用房,建设打造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类型,设计理念,如何做到可持续运营等内容)(见附件);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申报主体2023年度审计报告;
6.近三年的养老方面相关业绩;
7.承诺书(见附件)
8.报名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日内,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com。
报名材料纸质版等我局通知再按要求报送。
(三)报名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206室( (略) 6188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日格乐,联系电话:*,邮编:*。
五、其他说明事项
1.评估审定。社会事业局将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项目建设和运营单位,并监督项目单位按要求打造和规范运营项目,切实发挥养老用房使用效能,为居民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2.用房使用。养老用房将无偿提供给经审定的社会单位(组织)用于建设打造运营养老服务项目。
3.其他费用。项目建设打造及运营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用房设计、装修、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及取暖、水电气、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均由项目社会单位(组织)承担。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接受社会事业局等部门监督管理。
附件:1.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报名表
2.关于申报经开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承诺书
3.项目计划书(模板)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3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