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西汉剧传承保护中心演艺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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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西汉剧传承保护中心演艺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闽西汉剧传承保护中心演艺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西汉剧传承保护中心演艺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5-350824-04-05-*)建设,对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闽西汉剧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平川街道西厢社区。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舞台灯光控制器2台、切割电脑摇头灯30台、电脑图案灯30台、染色灯40台、三合一30台等;音响及相应控制系统:音响控制台2台、主扩音1套,无线手持话筒连发射机12套左/右,拉声像扬声器2只等;显示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展览展示设备P2.5LED屏幕约150平方;舞台机械及相应控制系统:控制系统1套,乐池升降台1个、旋转升降台2个、电动吊杆14个等设备的购置与升级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81.*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四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局、 (略) 武平生态环境局。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印发

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闽西汉剧传承保护中心演艺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西汉剧传承保护中心演艺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5-350824-04-05-*)建设,对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闽西汉剧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平川街道西厢社区。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舞台灯光控制器2台、切割电脑摇头灯30台、电脑图案灯30台、染色灯40台、三合一30台等;音响及相应控制系统:音响控制台2台、主扩音1套,无线手持话筒连发射机12套左/右,拉声像扬声器2只等;显示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展览展示设备P2.5LED屏幕约150平方;舞台机械及相应控制系统:控制系统1套,乐池升降台1个、旋转升降台2个、电动吊杆14个等设备的购置与升级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81.*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四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局、 (略) 武平生态环境局。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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