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山市阜沙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府国用2013第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关于变更中山市阜沙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府国用2013第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3)第*号的国有出让用地, (略) 阜沙镇阜沙工业园,用地面积为7146.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 (略) 阜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
原合同约定容积率:无约定
绿地率:无约定
建筑密度:无约定
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6%
建筑限高:6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 (略) 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附件: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3)第*号的国有出让用地, (略) 阜沙镇阜沙工业园,用地面积为7146.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 (略) 阜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
原合同约定容积率:无约定
绿地率:无约定
建筑密度:无约定
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6%
建筑限高:6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 (略) 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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