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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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已由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彰发改审批发【2024】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彰武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彰交发【2024】2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建 (略) 以上投资和地方自筹, (略) 以上投资61%,自筹资金39%,招标人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彰武县境内,涉及9个乡镇10条线路,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11.5km、新建桥梁13.6延米/1座、新建过水路面30米/1处、新建涵洞5道,道路等级为四级。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有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2.3招标范围

行使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2.4合同估算价:6.49万元;

2.5计划工期:**日——**日,工期122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近5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每一个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选取后关联至投标文件中,作为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1.5信誉要求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日至**日,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开标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七开标室。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2)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

5.5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监理评标办法-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2).docx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局》(http://**)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彰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彰武县建设街35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418-*

传 真:0418-*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 标 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8-*

传 真:0418-*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邮 编:*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先生*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已由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彰发改审批发【2024】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彰武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彰交发【2024】2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建 (略) 以上投资和地方自筹, (略) 以上投资61%,自筹资金39%,招标人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彰武县境内,涉及9个乡镇10条线路,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11.5km、新建桥梁13.6延米/1座、新建过水路面30米/1处、新建涵洞5道,道路等级为四级。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有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2.3招标范围

行使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2.4合同估算价:6.49万元;

2.5计划工期:**日——**日,工期122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近5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每一个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选取后关联至投标文件中,作为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1.5信誉要求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日至**日,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开标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七开标室。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2)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

5.5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监理评标办法-彰武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2).docx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局》(http://**)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彰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彰武县建设街35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418-*

传 真:0418-*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 标 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8-*

传 真:0418-*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7层

邮 编:*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先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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