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六合德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年产1200吨4,4’-双氯甲基联苯、3000吨氯化锌溶液及一、二期罐区扩容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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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六合德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年产1200吨4,4’-双氯甲基联苯、3000吨氯化锌溶液及一、二期罐区扩容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吴桥县六合德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年产1200吨4,4’-双氯甲基联苯、3000吨氯化锌溶液及一、二期罐区扩容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申请人吴桥县六合 (略) 向本局提出吴桥县六合 (略) 三期年产1200吨4,4’-双氯*基联苯、3000吨氯化锌溶液及一、二期罐区扩容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调整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一、原规划条件

1、该地块位于吴桥经济开发区宋门 (略) 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2㎡(约合98.89亩)。

2、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建筑物退让用地边界≥5m,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4、抗震烈度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及《地质勘察报告》规定执行。

5、涉及发改、环保、应急管理、电力、交通、供排水、供热、燃气、环卫、绿化、夜景亮化、节能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有关管理部门意见。

6、消防方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气象及防雷应满足本地区防雷要求;室外地坪标高应与周围地形相结合确定。

7、本条件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法律规范执行。

二、拟调整规划条件

1、该地块位于吴桥经济开发区宋门 (略) 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2㎡,折合98.89亩。

2、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建筑物退让地边界≥5m,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4、抗震烈度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及《地质勘察报告》规定执行。

5、涉及发改、环保、应急管理、电力、交通、供排水、供热、燃气、环卫、绿化、夜景亮化、节能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有关管理部门意见。

6、消防方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气象及防雷应满足本地区防雷要求;室外地坪标高应与周围地形相结合确定。

7、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相关要求应在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前征求住建部门意见。

8、本条件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法律规范执行。

如对本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请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

办公地点: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06室

联系电话:0317-*???? 邮编:*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吴桥县六合德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年产1200吨4,4’-双氯甲基联苯、3000吨氯化锌溶液及一、二期罐区扩容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申请人吴桥县六合 (略) 向本局提出吴桥县六合 (略) 三期年产1200吨4,4’-双氯*基联苯、3000吨氯化锌溶液及一、二期罐区扩容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调整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一、原规划条件

1、该地块位于吴桥经济开发区宋门 (略) 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2㎡(约合98.89亩)。

2、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建筑物退让用地边界≥5m,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4、抗震烈度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及《地质勘察报告》规定执行。

5、涉及发改、环保、应急管理、电力、交通、供排水、供热、燃气、环卫、绿化、夜景亮化、节能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有关管理部门意见。

6、消防方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气象及防雷应满足本地区防雷要求;室外地坪标高应与周围地形相结合确定。

7、本条件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法律规范执行。

二、拟调整规划条件

1、该地块位于吴桥经济开发区宋门 (略) 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2㎡,折合98.89亩。

2、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建筑物退让地边界≥5m,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4、抗震烈度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及《地质勘察报告》规定执行。

5、涉及发改、环保、应急管理、电力、交通、供排水、供热、燃气、环卫、绿化、夜景亮化、节能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有关管理部门意见。

6、消防方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气象及防雷应满足本地区防雷要求;室外地坪标高应与周围地形相结合确定。

7、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相关要求应在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前征求住建部门意见。

8、本条件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法律规范执行。

如对本地块控制指标调整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请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

办公地点: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06室

联系电话:0317-*???? 邮编:*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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