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古市镇小水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南雄市古市镇小水猪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 (略) 古市镇小水猪场改扩建项目环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见网址:http://**#/timeline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
http://**#/timelin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略) 镇小水猪场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4日(10个工作日)。
应 (略)
2024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 (略) 古市镇小水猪场改扩建项目环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见网址:http://**#/timeline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链接如下:
http://**#/timelin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略) 镇小水猪场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名称:湖南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4日(10个工作日)。
应 (略)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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