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年产30万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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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年产30万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年产*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新河园

建设单位: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新河园,拟总投资*万元。本次 (略) 现有闲置工业用地,新建标准化厂房*平方米,其中仓库2000平方米,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7000平方米,研发中心3000平方米, (略) (收购原马东机械)3000平方米库房,淘汰原有高耗能4R雷蒙磨2台,购置新式环保变频8R雷蒙磨2台和4套破碎筛分生产线,购置分散搅拌机、磨剥机、真石搅拌机、高速分散机、干粉混合机等生产设备80余台(套),新建干混砂浆生产线2条、彩砂生产线2条、墙体材料生产线3条,总产能保持不变。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于2023年11月2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2〕22号文对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年产*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6-*-07-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超细碳酸钙粉生产线中颚破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锤破和破碎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磨粉机旋风收集器尾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干混砂浆生产线中烘干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筛分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墙体材料生产线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钙颗粒剂生产线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彩砂生产线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加热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干混砂浆生产线中烘干工序和彩砂生产线中加热工序热源为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的重点区域相关规定,超细碳酸钙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干混砂浆、墙体材料和彩砂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送至新河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5、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库等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地面采取一般防渗,生产生活辅助用房等采取简单防渗。建立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尤其是重点防治区域,发现防渗性能有明显下降时应及时补修;定期检查项目各污水、废水管道的完好性,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发现泄露时应及时维修。

6、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年产*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新河园

建设单位: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新河园,拟总投资*万元。本次 (略) 现有闲置工业用地,新建标准化厂房*平方米,其中仓库2000平方米,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7000平方米,研发中心3000平方米, (略) (收购原马东机械)3000平方米库房,淘汰原有高耗能4R雷蒙磨2台,购置新式环保变频8R雷蒙磨2台和4套破碎筛分生产线,购置分散搅拌机、磨剥机、真石搅拌机、高速分散机、干粉混合机等生产设备80余台(套),新建干混砂浆生产线2条、彩砂生产线2条、墙体材料生产线3条,总产能保持不变。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于2023年11月2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2〕22号文对青阳县安广超细粉体设备制造厂年产*吨新型墙体建材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6-*-07-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超细碳酸钙粉生产线中颚破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锤破和破碎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磨粉机旋风收集器尾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干混砂浆生产线中烘干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筛分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墙体材料生产线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钙颗粒剂生产线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彩砂生产线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加热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包装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1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干混砂浆生产线中烘干工序和彩砂生产线中加热工序热源为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的重点区域相关规定,超细碳酸钙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干混砂浆、墙体材料和彩砂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送至新河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5、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库等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地面采取一般防渗,生产生活辅助用房等采取简单防渗。建立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尤其是重点防治区域,发现防渗性能有明显下降时应及时补修;定期检查项目各污水、废水管道的完好性,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发现泄露时应及时维修。

6、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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