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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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日-**日。**日,安徽万 (略) 根据《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万 (略) 位于歙县循环经济园纬一路19号,地理位置坐标为:118°22′29.085″E,29°50′44.928″N,本项目(现阶段)主要是对原有“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生产线进行拆除,改造原有厂区,建设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项目占地约20亩,原有生产车间2改为原料仓库1,原有综合仓库改为产品库,原有产品库改为包装物库房,原有原料仓库1改为公用工程区和环保设备区,配套建设水、电、汽、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现阶段)环评中为新建设11条有机硅水性助剂生产线,3条电子胶交联剂生产线,项目(现阶段)实际建设10条有机硅水性助剂生产线,3条电子胶交联剂生产线,十*基环五硅氧烷生产线暂未未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由安徽 (略) 编制完成了《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黄环建函[2023]10号”《关于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2023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项目于2024年2月竣工完成,2024年3月进入竣工调试并着手开展验收工作,**日安徽万 (略) 进行了排污许可重新申请,2024年3月编制完成了《安徽万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024-213-L),2024年4月, (略) 委托黄山华 (略) 对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在建设中基本做到了“三同时”,项目(现阶段)建设完成后进行自主验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5284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总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4.92%,项目(现阶段)实际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占总投资的6%。 (其中废水治理措施60万元,废气治理措施70万元,噪声治理措施20万元,固废治理措施40万,其他措施8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的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拆除原有“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生产线、储运、环保及辅助工程,改造原有厂区,厂区内设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1、原料仓库2、包装物库房、产品仓库、综合楼、公用工程房、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危废库等构筑物,生产车间内建设10条有机硅水性助剂生产线,3条电子胶交联剂生产线,验收产能为年产9715吨有机硅水性助剂、2000吨电子胶交联剂。项目后期十*基环五硅氧烷生产线建设完全后将进行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循环冷却水一并排入园区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歙县污水处理处理厂处理排入练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合成废气、脱低废气、灌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间废气,生产线投料废气、合成反应废气、经冷凝后的真空脱低及灌装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负压密闭收集的危废库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现阶段)噪声主要来自于厂房内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5~9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和废滤芯、滤膜等,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网、废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废间暂存,统一交由安庆京环绿色环境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现阶段)危废间及一般固废暂存区已按标准化建设。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现阶段)已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已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400m3)、消防水(200m3)和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配套设置事故闸。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装备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要求已将应急物质配置到位;在生产中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已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已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现阶段)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项目(现阶段)废水总排口已设置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循环冷却水一并排入园区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歙县污水处理处理厂处理排入练江。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厂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化学需氧量、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12个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合成废气、脱低废气、灌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间废气,生产线投料废气、合成反应废气、经冷凝后的真空脱低及灌装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负压密闭收集的危废库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现阶段)非*烷总经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和废滤芯、滤膜等,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网、废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废间暂存,统一交由安庆京环绿色环境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综上,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现阶段)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数据表明,本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两天内的pH值在6.8~7.3范围之间,排放废水COD平均浓度为24mg/L,氨氮排放平均浓度为0.3005mg/L,SS排放平均浓度为9mg/L,BOD5排放平均浓度为7.55mg/L,总磷排放平均浓度为0.1238mg/L,总氮排放平均浓度为1.9338mg/L,LAS排放平均浓度为0.3276mg/L,石油类排放平均浓度为1.91mg/L,总有机碳排放平均浓度为31.425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排放平均浓度为0.421mg/L,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化学需氧量、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12个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现阶段)非*烷总经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DA001非*烷总烃排放量为8.2kg/a。DA002非*烷总烃排放量为1.6kg/a。厂区内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厂界向外延伸100m范围。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现阶段)防护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3、厂界噪声
项目(现阶段)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现阶段)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和废滤芯、滤膜等,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网、废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废间暂存,统一交由安庆京环绿色环境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综上,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
项目(现阶段)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于**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企业许可排放量:COD为0.33t/a(50mg/L),氨氮为0.03 t/a(5mg/L),折算后COD 排放量为19.8t/a(3000mg/L),氨氮排放量为0.6 t/a(100mg/L);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DA001)许可排放量为0.66t/a,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量为0.03368t/a。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项目(现阶段)实际排放量如下:COD排放量0.154t/a,氨氮排放量为0.0019t/a,DA001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为0.0086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附件文本:《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日-**日。**日,安徽万 (略) 根据《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万 (略) 位于歙县循环经济园纬一路19号,地理位置坐标为:118°22′29.085″E,29°50′44.928″N,本项目(现阶段)主要是对原有“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生产线进行拆除,改造原有厂区,建设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项目占地约20亩,原有生产车间2改为原料仓库1,原有综合仓库改为产品库,原有产品库改为包装物库房,原有原料仓库1改为公用工程区和环保设备区,配套建设水、电、汽、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现阶段)环评中为新建设11条有机硅水性助剂生产线,3条电子胶交联剂生产线,项目(现阶段)实际建设10条有机硅水性助剂生产线,3条电子胶交联剂生产线,十*基环五硅氧烷生产线暂未未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由安徽 (略) 编制完成了《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黄环建函[2023]10号”《关于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2023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项目于2024年2月竣工完成,2024年3月进入竣工调试并着手开展验收工作,**日安徽万 (略) 进行了排污许可重新申请,2024年3月编制完成了《安徽万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024-213-L),2024年4月, (略) 委托黄山华 (略) 对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在建设中基本做到了“三同时”,项目(现阶段)建设完成后进行自主验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5284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总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4.92%,项目(现阶段)实际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占总投资的6%。 (其中废水治理措施60万元,废气治理措施70万元,噪声治理措施20万元,固废治理措施40万,其他措施8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的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拆除原有“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生产线、储运、环保及辅助工程,改造原有厂区,厂区内设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1、原料仓库2、包装物库房、产品仓库、综合楼、公用工程房、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危废库等构筑物,生产车间内建设10条有机硅水性助剂生产线,3条电子胶交联剂生产线,验收产能为年产9715吨有机硅水性助剂、2000吨电子胶交联剂。项目后期十*基环五硅氧烷生产线建设完全后将进行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循环冷却水一并排入园区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歙县污水处理处理厂处理排入练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合成废气、脱低废气、灌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间废气,生产线投料废气、合成反应废气、经冷凝后的真空脱低及灌装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负压密闭收集的危废库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现阶段)噪声主要来自于厂房内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5~9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和废滤芯、滤膜等,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网、废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废间暂存,统一交由安庆京环绿色环境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现阶段)危废间及一般固废暂存区已按标准化建设。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现阶段)已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已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400m3)、消防水(200m3)和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配套设置事故闸。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重新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装备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要求已将应急物质配置到位;在生产中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已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已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现阶段)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项目(现阶段)废水总排口已设置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循环冷却水一并排入园区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歙县污水处理处理厂处理排入练江。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厂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化学需氧量、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12个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合成废气、脱低废气、灌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间废气,生产线投料废气、合成反应废气、经冷凝后的真空脱低及灌装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负压密闭收集的危废库和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现阶段)非*烷总经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和废滤芯、滤膜等,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网、废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废间暂存,统一交由安庆京环绿色环境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综上,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现阶段)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数据表明,本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两天内的pH值在6.8~7.3范围之间,排放废水COD平均浓度为24mg/L,氨氮排放平均浓度为0.3005mg/L,SS排放平均浓度为9mg/L,BOD5排放平均浓度为7.55mg/L,总磷排放平均浓度为0.1238mg/L,总氮排放平均浓度为1.9338mg/L,LAS排放平均浓度为0.3276mg/L,石油类排放平均浓度为1.91mg/L,总有机碳排放平均浓度为31.425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排放平均浓度为0.421mg/L,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化学需氧量、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12个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现阶段)非*烷总经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DA001非*烷总烃排放量为8.2kg/a。DA002非*烷总烃排放量为1.6kg/a。厂区内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厂界向外延伸100m范围。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现阶段)防护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3、厂界噪声
项目(现阶段)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现阶段)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和废滤芯、滤膜等,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网、废活性炭、污泥等,收集后置于危废间暂存,统一交由安庆京环绿色环境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综上,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
项目(现阶段)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于**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企业许可排放量:COD为0.33t/a(50mg/L),氨氮为0.03 t/a(5mg/L),折算后COD 排放量为19.8t/a(3000mg/L),氨氮排放量为0.6 t/a(100mg/L);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DA001)许可排放量为0.66t/a,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量为0.03368t/a。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项目(现阶段)实际排放量如下:COD排放量0.154t/a,氨氮排放量为0.0019t/a,DA001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为0.0086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附件文本:《安徽万 (略) 年产1.2万吨有机硅水性助剂及电子胶交联剂改扩建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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