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斌等14户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叶晓斌等14户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叶晓斌等14户,于2024年05月29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蒲岐镇华一村新建1幢8层,底层层高≤3.2m,为架空层计入容(梯间)建筑面积22.05㎡,顶(梯间)22.05㎡,,每层2.95 m;建筑总高度≤24m,含室内外高差0.15m;占地面积301.32㎡,合计建筑面积2203.32㎡。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规划留地
南至:规划留地
西至:规划留地
北至:规划留地
名单:叶文杰、王建旺、姚传川、叶晓斌、叶鹏、叶文博、叶晓强、叶文友、叶锦程、叶文晓、叶梦生、叶传华、叶文瑜、叶传曼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蒲 (略) 口对面联贺大楼5楼,联系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申请人叶晓斌等14户,于2024年05月29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蒲岐镇华一村新建1幢8层,底层层高≤3.2m,为架空层计入容(梯间)建筑面积22.05㎡,顶(梯间)22.05㎡,,每层2.95 m;建筑总高度≤24m,含室内外高差0.15m;占地面积301.32㎡,合计建筑面积2203.32㎡。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规划留地
南至:规划留地
西至:规划留地
北至:规划留地
名单:叶文杰、王建旺、姚传川、叶晓斌、叶鹏、叶文博、叶晓强、叶文友、叶锦程、叶文晓、叶梦生、叶传华、叶文瑜、叶传曼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蒲 (略) 口对面联贺大楼5楼,联系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