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高层住宅建筑燃气管网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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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高层住宅建筑燃气管网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高层住宅建 (略) 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场服务中心

3、项目建设期:2024年6月-2025年12月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24栋高层住宅建筑及10个老旧小区进 (略) 改造共计3571户,预 (略) 政燃气管道7050.5米,庭院管道8740米,室内立管*米及附属设施安装。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350.*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改造范围内及周边相关的居民、商铺及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本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及期限

1、公众参与主要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略) 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超 联系电话:*



(略) (略) 场服务中心

2024年5月31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高层住宅建 (略) 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场服务中心

3、项目建设期:2024年6月-2025年12月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24栋高层住宅建筑及10个老旧小区进 (略) 改造共计3571户,预 (略) 政燃气管道7050.5米,庭院管道8740米,室内立管*米及附属设施安装。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350.*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改造范围内及周边相关的居民、商铺及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本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及期限

1、公众参与主要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略) 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超 联系电话:*



(略) (略) 场服务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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