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34号),现将敖汉 (略) 醇基液体燃料配送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葫芦岛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建昌食品产业园区西南侧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李青贺
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34号),现将敖汉 (略) 醇基液体燃料配送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葫芦岛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建昌食品产业园区西南侧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李青贺
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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