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湖 (略) 年加工*吨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拟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A栋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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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链接 |
1 | 湖 (略) 年加工*吨石料项目 | 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长潭溪村 | 湖 (略) | 湖南和吉 (略) | 2024.5.3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