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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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黄埠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黄埠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黄埠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

2.2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黄埠乡友兰村、大余村、封头村、贤河村四个行政村;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黄埠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2.8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

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5月29日至 2024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濉溪镇 (略) 3号东山御景1幢126室 联系人:小高 */*)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应附上购买标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黄埠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建宁县黄埠乡黄埠街23号,

电话:*,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建宁县电商产业园1001室

电话:0598-*,联系人:小胡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 (略) 56号

电话:0598-*

(略) 名称: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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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黄埠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黄埠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黄埠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

2.2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黄埠乡友兰村、大余村、封头村、贤河村四个行政村;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建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黄埠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2.8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

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5月29日至 2024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濉溪镇 (略) 3号东山御景1幢126室 联系人:小高 */*)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应附上购买标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黄埠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建宁县黄埠乡黄埠街23号,

电话:*,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建宁县电商产业园1001室

电话:0598-*,联系人:小胡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 (略) 56号

电话:0598-*

(略) 名称: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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