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翁田镇水发兴业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线路
文昌市翁田镇水发兴业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线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市翁田镇水发兴业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线路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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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翁田镇水发兴业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线路 | |
水兴星业能源(文昌)有限公司" | |
(略) 抱罗镇抱锦村 | |
海南晨 (略) |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升压站、 (略) 工程等三大部分。 | |
(略) 翁田镇水发兴业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环境合理,符合海 (略) “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要求,在实施了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相应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值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1.1、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 (1)光伏阵列区选址与规划相符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五次出具水兴星业能源(文昌)有限公司翁田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详见附件6)可知,项目用地范围面积为1251.592亩,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园地等,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2号)的有关要求:光伏复合项目是指利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除外)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占用旱地及水浇地的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用地可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①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②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 本项目光伏阵列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渔业养殖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且建设单位已签订土地租赁补偿协议(详见附件2),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19〕35号)相关要求(未经批准,建设项目严禁占用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本项目光伏阵列区已避让保护林地,不占用林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综上,项目光伏阵列区选址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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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拟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产生的施工废水统一收集至隔油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等。暴雨径流水经沟渠导排至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也将用于洒水降尘等,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及渔业养殖尾水。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其污染物组成及浓度与初期雨水相近,可直接排入养殖塘。项目 (略) 边设排水沟,将雨水收集后经场区内排水沟汇至排至 (略) 沟渠。养殖废水经“三池两坝”处理后回用于养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基面开挖、回填、临时堆土场及材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烟气,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烃类等。本项目设置施工场界围挡,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将砂石等易起尘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尽可能减少堆放数量,并加篷布覆盖;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避免现场搅拌;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采取合理可行的降尘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 本项目建成后光伏电站主要是利用光伏元件转化太阳能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项目渔业养殖过程中不产生废气,项目升压站营运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同时本项目不设食堂,不产生油烟废气。 3.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噪声为机械设备所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机械如推土机、蛙式打夯机、打桩机和振捣棒等。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须精心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造成的叠加影响,施工时高噪设备在距离敏感保护目标最近一侧可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建设单位施工期风机设备运输通过村庄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同时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电磁噪声,噪声源包括主变压器、逆变器、箱式变压器 (略) 等。针对电磁噪声。光伏阵列区逆变器、箱式变等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内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布置位于升压站站区中央区域。运检人员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针对变压器主体设备进行减振处理,从源头解决了变压器的低频噪声,还要从传播途径做隔音,提高降噪效果。变压器机房隔音装修,提高机房本身的隔音能力,使用吸隔音材料铺设在墙壁上。根据要求选择材料。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工地垃圾箱定点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设单位应做好对该部分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可用 (略) ,或及时外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 (1)*生生态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限制在征 地红线内进行并设置围挡,以减 少施工对站址周围生态环境的影 响; ②加强施工期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③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形条件,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临时施工占地区域裸露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植被恢复和绿化。对站区内裸露场地采取硬化、碎石铺设或绿化等多种方式以减少水土流失。 (2)水生生态 ①及时恢复施工占用和影响的鱼塘。 ②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堆放地修建专门的排水沟,能回填的及时清运回填,采取塑料薄膜覆盖,并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减轻水土流失。 ③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染物。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光伏电站主要是利用光伏元件转化太阳能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项目渔业养殖过程中不产生废气,项目升压站营运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同时本项目不设食堂,不产生油烟废气。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及渔业养殖尾水。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其污染物组成及浓度与初期雨水相近,可直接排入养殖塘。项目 (略) 边设排水沟,将雨水收集后经场区内排水沟汇至排至 (略) 沟渠。养殖废水经“三池两坝”处理后回用于养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电磁噪声,噪声源包括主变压器、逆变器、箱式变压器 (略) 等。针对电磁噪声。光伏阵列区逆变器、箱式变等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内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布置位于升压站站区中央区域。运检人员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针对变压器主体设备进行减振处理,从源头解决了变压器的低频噪声,还要从传播途径做隔音,提高降噪效果。变压器机房隔音装修,提高机房本身的隔音能力,使用吸隔音材料铺设在墙壁上。根据要求选择材料。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以及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等。本项目光伏及渔业养殖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厂区内部均不设置废旧光伏组件临时储存点,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本项目死鱼由建设单位设安全填埋井,对死鱼进行填埋。鱼塘清淤过程中会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用作有机肥料。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和废纸皮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人员,进行回收二次利用,使废纸袋、纸皮得到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化、减量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
3.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3.4、地表水环境现状 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南侧紧邻的龙虎山水库,龙虎山水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项目南侧龙虎山水库现状水质除氨氮、阴离子表面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其他因子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周边鱼塘养殖活动的影响。 3.6、电磁环境现状 升压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在1.66~3.00V/m之间,磁感应强度在0.064~0.074μT之间;220 (略) 工频电场强度在1.30~4.56V/m之间,磁感应强度在0.114~1.510μT之间,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 | |
5.环境风险 电站的变压器一般只有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才会排油。升压站内设置一座50m3事故油池,加强场地硬化防渗;升压站配置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和灭火器、灭火箱、消防砂箱等设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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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市翁田镇水发兴业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线路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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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升压站、 (略) 工程等三大部分。 | |
(略) 翁田镇水发兴业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环境合理,符合海 (略) “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要求,在实施了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相应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值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1.1、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 (1)光伏阵列区选址与规划相符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五次出具水兴星业能源(文昌)有限公司翁田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详见附件6)可知,项目用地范围面积为1251.592亩,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园地等,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2号)的有关要求:光伏复合项目是指利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除外)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占用旱地及水浇地的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用地可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①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②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 本项目光伏阵列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渔业养殖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且建设单位已签订土地租赁补偿协议(详见附件2),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19〕35号)相关要求(未经批准,建设项目严禁占用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本项目光伏阵列区已避让保护林地,不占用林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综上,项目光伏阵列区选址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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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拟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产生的施工废水统一收集至隔油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等。暴雨径流水经沟渠导排至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也将用于洒水降尘等,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及渔业养殖尾水。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其污染物组成及浓度与初期雨水相近,可直接排入养殖塘。项目 (略) 边设排水沟,将雨水收集后经场区内排水沟汇至排至 (略) 沟渠。养殖废水经“三池两坝”处理后回用于养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基面开挖、回填、临时堆土场及材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烟气,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烃类等。本项目设置施工场界围挡,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将砂石等易起尘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尽可能减少堆放数量,并加篷布覆盖;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避免现场搅拌;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采取合理可行的降尘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 本项目建成后光伏电站主要是利用光伏元件转化太阳能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项目渔业养殖过程中不产生废气,项目升压站营运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同时本项目不设食堂,不产生油烟废气。 3.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噪声为机械设备所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机械如推土机、蛙式打夯机、打桩机和振捣棒等。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须精心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造成的叠加影响,施工时高噪设备在距离敏感保护目标最近一侧可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建设单位施工期风机设备运输通过村庄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同时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电磁噪声,噪声源包括主变压器、逆变器、箱式变压器 (略) 等。针对电磁噪声。光伏阵列区逆变器、箱式变等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内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布置位于升压站站区中央区域。运检人员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针对变压器主体设备进行减振处理,从源头解决了变压器的低频噪声,还要从传播途径做隔音,提高降噪效果。变压器机房隔音装修,提高机房本身的隔音能力,使用吸隔音材料铺设在墙壁上。根据要求选择材料。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工地垃圾箱定点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设单位应做好对该部分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可用 (略) ,或及时外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 (1)*生生态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限制在征 地红线内进行并设置围挡,以减 少施工对站址周围生态环境的影 响; ②加强施工期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③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形条件,以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临时施工占地区域裸露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植被恢复和绿化。对站区内裸露场地采取硬化、碎石铺设或绿化等多种方式以减少水土流失。 (2)水生生态 ①及时恢复施工占用和影响的鱼塘。 ②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堆放地修建专门的排水沟,能回填的及时清运回填,采取塑料薄膜覆盖,并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减轻水土流失。 ③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染物。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光伏电站主要是利用光伏元件转化太阳能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项目渔业养殖过程中不产生废气,项目升压站营运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同时本项目不设食堂,不产生油烟废气。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及渔业养殖尾水。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其污染物组成及浓度与初期雨水相近,可直接排入养殖塘。项目 (略) 边设排水沟,将雨水收集后经场区内排水沟汇至排至 (略) 沟渠。养殖废水经“三池两坝”处理后回用于养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电磁噪声,噪声源包括主变压器、逆变器、箱式变压器 (略) 等。针对电磁噪声。光伏阵列区逆变器、箱式变等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内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布置位于升压站站区中央区域。运检人员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针对变压器主体设备进行减振处理,从源头解决了变压器的低频噪声,还要从传播途径做隔音,提高降噪效果。变压器机房隔音装修,提高机房本身的隔音能力,使用吸隔音材料铺设在墙壁上。根据要求选择材料。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以及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等。本项目光伏及渔业养殖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厂区内部均不设置废旧光伏组件临时储存点,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锂电池、废旧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本项目死鱼由建设单位设安全填埋井,对死鱼进行填埋。鱼塘清淤过程中会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用作有机肥料。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和废纸皮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人员,进行回收二次利用,使废纸袋、纸皮得到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化、减量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
3.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 (略)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3.4、地表水环境现状 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南侧紧邻的龙虎山水库,龙虎山水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项目南侧龙虎山水库现状水质除氨氮、阴离子表面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其他因子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周边鱼塘养殖活动的影响。 3.6、电磁环境现状 升压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在1.66~3.00V/m之间,磁感应强度在0.064~0.074μT之间;220 (略) 工频电场强度在1.30~4.56V/m之间,磁感应强度在0.114~1.510μT之间,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 | |
5.环境风险 电站的变压器一般只有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才会排油。升压站内设置一座50m3事故油池,加强场地硬化防渗;升压站配置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和灭火器、灭火箱、消防砂箱等设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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