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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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

区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 (略) 建筑工程中评委评审计划及报送申报技术职务材料的通知》(曲建字〔2024〕32号)和麒麟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相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计划及报送材料时间

(一)评审计划

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评审时间确定为2024年8月。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负责审核汇总上报麒麟区属地内高职、中职申报材料,评审初职资格。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方式

报送时间:报送高职申报材料时间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相应职称评审文件后另行通知。报送中职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报送初职申报材料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上述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 (略)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组织人事科(麒麟区城南 (略) 中段)。联系电话:*。

报送方式:严格按照报送申报材料程序,各企事业单位有多人申报的,需确定一名业务经办人负责材料的审核、统一报送等工作,不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的申报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麒麟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工程、 (略) 、市政桥隧、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评审条件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中关于学历条件、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履职年限、受聘时间等方面规定。

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建筑类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要求确定,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密切关注云南省住房和城 (略) 站和云南省专业技术 (略) 的申报通知,做好申报工作。麒麟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程师

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 (略) 建筑工程中评委评审计划及报送申报技术职务材料的通知》(曲建字〔2024〕32号)要求进行申报。麒麟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请在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内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申报程序:麒麟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麒麟区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购买地为麒麟区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初职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还需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8),方可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材料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申报人按照评委会通知准备评审材料。可参考《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编制指南》(附件1)规范、高效做好收集、整理和提交申报材料工作。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1)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1份(附件2)

(2)要求:表中须有申报人彩色照片,A3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确保最后一页排版在封底,未按要求打印装订的不予受理。(注意:申报初职,除表十、表十一、表十二、表十七必须申报本人、单位经办人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工填写外,其余部分可以填写电子档打印);

(3)在个人承诺书(表十),要求申报人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

(4)年度考核情况(表十一),要求申报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及单位签章;

(5)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目(表十二),要求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要求申报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及单位签章。凡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一律退件。

(6)审核推荐意见(表十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推荐上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经办人姓名、推荐日期,并加盖公章。非公经济组织,无明确主管部门的可不填写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即可报送。

2.相关证明、证书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由申报人本人签署姓名、日期并按捺手印,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须签署审核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许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岗位聘任书和聘任合同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需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的符合职称申报条件所规定年限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网签劳动合同需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累计1年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原件1份。

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名册可由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打印,个人参保证明可在“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参保证明”中查询打印(二维码清晰),或到参保地社保中心查询打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 (略) 学历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6个月有效期以内),无学历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认证报告的需提供相应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1份(需有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5)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1)~(5)顺序装订成册,将《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封面(附件4-1)填写后贴在成册的封面上(所有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履行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所担任职务和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所取得的各类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将《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封面(附件4-2)填写后贴在成册的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的封面上(所有复印件须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履职期间学术成果材料

按《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略) 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规定,区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职、中职,在论文方面不做硬性要求。

5.综合情况表

填报《综合情况表》(附件5)1份,A4双面打印,综合情况表的内容请严格根据表中的填报说明规范填写,并认真核对信息填写的正确性。

6.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综合情况表》正面、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在个人申报材料中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1份(含公示原件、公示照片原件及公示情况说明原件)。

7.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

申报人填写《2024年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7),填写完成后A4纸单面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上述7类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入1个纸质文件袋中,并将《麒麟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4-3)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未按要求打印、填写、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8.电子材料

(1)申报人员证件照。证件照为本人蓝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125”。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釆集表(附件6)。信息采集表的内容请严格根据表中的填报说明规范填写,并认真核对信息填写的正确性,文件命名为“姓名职称信息采集表”,如“张三职称信息采集表”。

(3)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7),文件命名为“姓名职称申报情况表”,如“张三职称申报情况表”。

(4)综合情况表(附件5)。文件命名为“姓名综合情况表”,如“张三综合情况表”。

(5)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岗位聘任书原件扫描件、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劳动(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系列上一级职称证书或其他系列同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要求PDF格式,按文件类型分别扫描并命名为“姓名文件类型”,如身份证单独扫描,命名为“张三身份证”、劳动合同单独扫描,命名为“张三劳动合同”。

将上述所有电子材料按要求整理后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地区、姓名、申报专业”,如“麒麟区、张三、工程管理”,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报送。

所有电子材料作为职称评审全过程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提供,所有电子表格不得改变原表格式,并保证内容准确。因电子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错填漏填导致影响职称评审结果或证书发放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9.原件材料

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所有原件材料单独装入一个纸质文件袋中,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现场返还。原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岗位聘任书原件、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原件或劳动(聘任)合同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初职证书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五、其他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中做出书面承诺,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以及社保凭证等,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如已经评审通过的,一律取消任职资格。

(二)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根据云南省职称改革相关文件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人员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取消已取得的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申报。所在单位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五)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南省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未通过人员不退材料,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七)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评审通过后将发放电子版本的职称证书,不再印发纸质证书。请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 (略) (网址:http://**)自行下载职称证书。

(八)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履职年限是指相应层级岗位聘任年限。

(九)为便于工作交流,请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及时加入业务交流QQ群(群号:*或*),加入时备注单位名称及姓名,进群后修改群备注名(单位+姓名)。

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将对此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

附件1:20 (略) 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编制指南.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供参考).doc

附件4:麒麟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封面模板.doc

附件5:综合情况表.doc

附件6: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7: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xlsx

附件8:《委托评审函》.doc

附件9.关于印发 ?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 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_19.pdf

附件10.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pdf

附件11.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 150号).pdf

附件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 28号)_00.pdf

附件13.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pdf

(略)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区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 (略) 建筑工程中评委评审计划及报送申报技术职务材料的通知》(曲建字〔2024〕32号)和麒麟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相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计划及报送材料时间

(一)评审计划

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评审时间确定为2024年8月。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负责审核汇总上报麒麟区属地内高职、中职申报材料,评审初职资格。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方式

报送时间:报送高职申报材料时间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相应职称评审文件后另行通知。报送中职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报送初职申报材料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上述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 (略)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组织人事科(麒麟区城南 (略) 中段)。联系电话:*。

报送方式:严格按照报送申报材料程序,各企事业单位有多人申报的,需确定一名业务经办人负责材料的审核、统一报送等工作,不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的申报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麒麟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工程、 (略) 、市政桥隧、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评审条件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中关于学历条件、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履职年限、受聘时间等方面规定。

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建筑类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要求确定,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密切关注云南省住房和城 (略) 站和云南省专业技术 (略) 的申报通知,做好申报工作。麒麟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程师

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 (略) 建筑工程中评委评审计划及报送申报技术职务材料的通知》(曲建字〔2024〕32号)要求进行申报。麒麟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请在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内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申报程序:麒麟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麒麟区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购买地为麒麟区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初职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还需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8),方可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材料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申报人按照评委会通知准备评审材料。可参考《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编制指南》(附件1)规范、高效做好收集、整理和提交申报材料工作。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1)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1份(附件2)

(2)要求:表中须有申报人彩色照片,A3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确保最后一页排版在封底,未按要求打印装订的不予受理。(注意:申报初职,除表十、表十一、表十二、表十七必须申报本人、单位经办人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工填写外,其余部分可以填写电子档打印);

(3)在个人承诺书(表十),要求申报人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

(4)年度考核情况(表十一),要求申报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及单位签章;

(5)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目(表十二),要求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要求申报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及单位签章。凡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一律退件。

(6)审核推荐意见(表十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推荐上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经办人姓名、推荐日期,并加盖公章。非公经济组织,无明确主管部门的可不填写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即可报送。

2.相关证明、证书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由申报人本人签署姓名、日期并按捺手印,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须签署审核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许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岗位聘任书和聘任合同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需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的符合职称申报条件所规定年限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网签劳动合同需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累计1年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原件1份。

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名册可由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打印,个人参保证明可在“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参保证明”中查询打印(二维码清晰),或到参保地社保中心查询打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 (略) 学历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6个月有效期以内),无学历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认证报告的需提供相应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1份(需有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5)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1)~(5)顺序装订成册,将《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封面(附件4-1)填写后贴在成册的封面上(所有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履行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所担任职务和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所取得的各类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将《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封面(附件4-2)填写后贴在成册的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的封面上(所有复印件须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履职期间学术成果材料

按《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略) 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规定,区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职、中职,在论文方面不做硬性要求。

5.综合情况表

填报《综合情况表》(附件5)1份,A4双面打印,综合情况表的内容请严格根据表中的填报说明规范填写,并认真核对信息填写的正确性。

6.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综合情况表》正面、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在个人申报材料中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1份(含公示原件、公示照片原件及公示情况说明原件)。

7.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

申报人填写《2024年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7),填写完成后A4纸单面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上述7类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入1个纸质文件袋中,并将《麒麟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4-3)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未按要求打印、填写、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8.电子材料

(1)申报人员证件照。证件照为本人蓝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125”。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釆集表(附件6)。信息采集表的内容请严格根据表中的填报说明规范填写,并认真核对信息填写的正确性,文件命名为“姓名职称信息采集表”,如“张三职称信息采集表”。

(3)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7),文件命名为“姓名职称申报情况表”,如“张三职称申报情况表”。

(4)综合情况表(附件5)。文件命名为“姓名综合情况表”,如“张三综合情况表”。

(5)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岗位聘任书原件扫描件、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劳动(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系列上一级职称证书或其他系列同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要求PDF格式,按文件类型分别扫描并命名为“姓名文件类型”,如身份证单独扫描,命名为“张三身份证”、劳动合同单独扫描,命名为“张三劳动合同”。

将上述所有电子材料按要求整理后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地区、姓名、申报专业”,如“麒麟区、张三、工程管理”,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报送。

所有电子材料作为职称评审全过程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提供,所有电子表格不得改变原表格式,并保证内容准确。因电子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错填漏填导致影响职称评审结果或证书发放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9.原件材料

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所有原件材料单独装入一个纸质文件袋中,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现场返还。原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岗位聘任书原件、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原件或劳动(聘任)合同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初职证书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五、其他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中做出书面承诺,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以及社保凭证等,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如已经评审通过的,一律取消任职资格。

(二)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根据云南省职称改革相关文件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人员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取消已取得的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申报。所在单位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五)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南省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未通过人员不退材料,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七)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评审通过后将发放电子版本的职称证书,不再印发纸质证书。请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 (略) (网址:http://**)自行下载职称证书。

(八)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履职年限是指相应层级岗位聘任年限。

(九)为便于工作交流,请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及时加入业务交流QQ群(群号:*或*),加入时备注单位名称及姓名,进群后修改群备注名(单位+姓名)。

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将对此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

附件1:20 (略) 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编制指南.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供参考).doc

附件4:麒麟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封面模板.doc

附件5:综合情况表.doc

附件6: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7:2024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xlsx

附件8:《委托评审函》.doc

附件9.关于印发 ?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 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_19.pdf

附件10.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pdf

附件11.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 150号).pdf

附件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 28号)_00.pdf

附件13.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pdf

(略)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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