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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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市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 日期

公告 日期

1

平数政环评决字*-1

关于《 (略) (略) 尾矿资源

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

**日至**日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1

关于《 (略) (略) 尾矿资源

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 (略) (略)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89-01-*)选 (略) 王土房乡山湾子村,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1%。项目新建封闭式洗砂车间256m2,封闭储存库750m2,新上三条选砂生产线,年产砂子35万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砂子贮存于封闭厂房内,定期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地面的洒水;装车时,运输车必须装平斗、篷布紧密遮盖;车辆出入时必须经过平台喷淋,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洗车废水除部分损耗外,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尾矿浆经浓缩池浓缩后水泵返回高位水池,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尾矿随尾矿浆经浓缩池沉淀后重新进入尾矿库。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时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贮存间中, (略) 运输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cm/s;洗砂车间和砂子储存间地面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7cm/s。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 日期

公告 日期

1

平数政环评决字*-1

关于《 (略) (略) 尾矿资源

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

**日至**日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1

关于《 (略) (略) 尾矿资源

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 (略) (略)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89-01-*)选 (略) 王土房乡山湾子村,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1%。项目新建封闭式洗砂车间256m2,封闭储存库750m2,新上三条选砂生产线,年产砂子35万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砂子贮存于封闭厂房内,定期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地面的洒水;装车时,运输车必须装平斗、篷布紧密遮盖;车辆出入时必须经过平台喷淋,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洗车废水除部分损耗外,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尾矿浆经浓缩池浓缩后水泵返回高位水池,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尾矿随尾矿浆经浓缩池沉淀后重新进入尾矿库。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时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贮存间中, (略) 运输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cm/s;洗砂车间和砂子储存间地面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7cm/s。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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