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关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2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 (略) 生 (略) 站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 (略) 1166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高新区第六中学项目 | 2024/5/29 | |
2? | 南 (略) 建设项目 | 2024/5/29 | |
?3 | (略) 年产*吨乳酸菌饮品扩建项目 | ?2024/5/29 | ? |
?4 | ?南昌高新区泰豪智能配电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2024/5/30 | ? |
?5 |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供油工程 | ?2024/5/31 | |
?6 | ?南昌瑶湖科学岛一期项目 | ?2024/5/31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2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 (略) 生 (略) 站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 (略) 1166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高新区第六中学项目 | 2024/5/29 | |
2? | 南 (略) 建设项目 | 2024/5/29 | |
?3 | (略) 年产*吨乳酸菌饮品扩建项目 | ?2024/5/29 | ? |
?4 | ?南昌高新区泰豪智能配电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2024/5/30 | ? |
?5 |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供油工程 | ?2024/5/31 | |
?6 | ?南昌瑶湖科学岛一期项目 | ?2024/5/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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