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甲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丁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安徽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甲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丁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优 (略) 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编制《安徽优 (略) 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优 (略) 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
(2)项目位置: (略) 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技改生产线建设,拟拆除原有厂房及生产线,新建厂房,建设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对产品进行质量升级,产品结构进行调整。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全部改造不涉及新增产能,不涉及新增用地,改造 (略) 生产的安全、环保、节能水平。
(4)建设性质:改建
二、现有项目概况
安徽优 (略) 新建年产*吨*醛及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项目已于2007年7月 (略) 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马环函[2007]83号)。 (略) 场原因,公司*醛项目实际未建设,今后不建设。公司年产 3000 吨*醚化氨基树脂项目于2013年1月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环保竣工验收(马环验[2013]1号)。2016 年企业建设年产 8000 吨*醚化密胺树脂和6000 吨*烯酸树脂项目,并于2016 年6 月27日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马环审[2016]45号),于2021年5月9日,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优 (略)
通讯地址: (略) 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范彬
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5-*
电子邮件:*@*q.com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页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优 (略)
2024年5月3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优 (略) 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编制《安徽优 (略) 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优 (略) 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
(2)项目位置: (略) 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技改生产线建设,拟拆除原有厂房及生产线,新建厂房,建设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对产品进行质量升级,产品结构进行调整。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全部改造不涉及新增产能,不涉及新增用地,改造 (略) 生产的安全、环保、节能水平。
(4)建设性质:改建
二、现有项目概况
安徽优 (略) 新建年产*吨*醛及3000吨*醚化氨基树脂项目已于2007年7月 (略) 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马环函[2007]83号)。 (略) 场原因,公司*醛项目实际未建设,今后不建设。公司年产 3000 吨*醚化氨基树脂项目于2013年1月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环保竣工验收(马环验[2013]1号)。2016 年企业建设年产 8000 吨*醚化密胺树脂和6000 吨*烯酸树脂项目,并于2016 年6 月27日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马环审[2016]45号),于2021年5月9日,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优 (略)
通讯地址: (略) 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范彬
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5-*
电子邮件:*@*q.com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页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优 (略)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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