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拟临时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拟临时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坂田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3058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林业科1609室,莫工;联系电话:0755-*;并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临时用林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ttp://**.cn,邮件标题请按“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临时用林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坂田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3058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林业科1609室,莫工;联系电话:0755-*;并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临时用林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ttp://**.cn,邮件标题请按“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临时用林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区属公园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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