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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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 2024年6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0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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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 (略) 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智慧化互联互通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 (略) 武进区,涉及西湖街道、嘉泽镇,西湖街道段起于钟楼区西林街道与武进区西湖街道交界处,向西终于武进区西湖街道与钟楼区邹区镇交界处。嘉泽镇段起于钟楼区邹区镇与武进区嘉泽镇交界处,终于武进区嘉 (略) 皇塘镇交界处。

3: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项目概况: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投资约*万元, (略) 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智慧化互联互通工程, (略) 线基本呈东西走向,全长约8.32km,建设内 (略) 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工程同步实施管(杆)线工程、征地拆迁(本项目拆迁工作均由属地政府承担,在本项目施工建设前完成该区域内征迁工作,本项目在净地上实施)、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智能交通、照明、环保等附属工程。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5.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现有设施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接管条件区域可租赁移动临时厕所,经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略) (略) ,施工的各种废水严禁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施工营地内设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及预处理措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拖运至污水处理厂(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质影响较小。

5.2施工扬尘废气严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通过合理布局,设置屏障、洒水除尘、物料土方遮蔽、合理安排工期、选择低污染低能耗设备的等方式减少扬尘及机械燃油尾气的影响。

5.3施工噪声是短期行为,主要是夜间干扰施工沿线居民的休息。夜间如需施工必须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时准备工作充分,做到快速施工;在临敏感点一侧施工过程中,需设置临时施工屏障,减轻对居民生活和学整,设置超速监控,敏感段标识等,加强交通管理,减少噪声污染。认真落实工程措施,本项目 (略) 面,桥梁伸缩缝、合理设置绿化带的噪声缓解的工程措施,减少噪声源强。对于敏感点采取声屏障的防治措施。投运后对沿线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实测结果,对于采取声屏障等措施后室外声环境质量仍不能达标的敏感点,对其噪声影响区域的敏感建筑物安装隔声窗,确保在室外环境不能满足声环境噪声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使室内声环境噪声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2021)中指标要求。

5.8运营期固体废物 (略) 沿线过往司乘、行人产生的垃圾,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垃圾或其他废旧材料。运营期固体废物以平时环卫、路政部 (略) 面垃圾为主,均可得到及时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生物质资 (略) 研发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 (略) 398号

3:建设单位:薪业资源(江苏) (略)

4:项目概况:企业由于发展需要,现投资*元,租赁欧帕斯(无锡) (略) 1310平方米厂房,拟购置磨浆机、打浆机、1~4#改性塔(非标)、真空过滤机、尾气处理系统等设备共计34台(套)设备,针对新型材料进行中试放大,获取*吨/年工业化数据,研发核心工艺包。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89-01-*,备案证号:武经发管备[2023]205号)预计2024年6月建成投产。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 (略) (略) 排入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液全部作危废处置不外排。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3废气:本项目酸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相关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废包装袋/桶、沾染毒害物质的废弃物、碱喷淋废液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桶、沾染毒害物质废弃物、碱喷淋废液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名称: 2024年6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0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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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 (略) 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智慧化互联互通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 (略) 武进区,涉及西湖街道、嘉泽镇,西湖街道段起于钟楼区西林街道与武进区西湖街道交界处,向西终于武进区西湖街道与钟楼区邹区镇交界处。嘉泽镇段起于钟楼区邹区镇与武进区嘉泽镇交界处,终于武进区嘉 (略) 皇塘镇交界处。

3: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项目概况: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投资约*万元, (略) 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智慧化互联互通工程, (略) 线基本呈东西走向,全长约8.32km,建设内 (略) 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工程同步实施管(杆)线工程、征地拆迁(本项目拆迁工作均由属地政府承担,在本项目施工建设前完成该区域内征迁工作,本项目在净地上实施)、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智能交通、照明、环保等附属工程。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5.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现有设施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接管条件区域可租赁移动临时厕所,经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略) (略) ,施工的各种废水严禁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施工营地内设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及预处理措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拖运至污水处理厂(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质影响较小。

5.2施工扬尘废气严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通过合理布局,设置屏障、洒水除尘、物料土方遮蔽、合理安排工期、选择低污染低能耗设备的等方式减少扬尘及机械燃油尾气的影响。

5.3施工噪声是短期行为,主要是夜间干扰施工沿线居民的休息。夜间如需施工必须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时准备工作充分,做到快速施工;在临敏感点一侧施工过程中,需设置临时施工屏障,减轻对居民生活和学整,设置超速监控,敏感段标识等,加强交通管理,减少噪声污染。认真落实工程措施,本项目 (略) 面,桥梁伸缩缝、合理设置绿化带的噪声缓解的工程措施,减少噪声源强。对于敏感点采取声屏障的防治措施。投运后对沿线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实测结果,对于采取声屏障等措施后室外声环境质量仍不能达标的敏感点,对其噪声影响区域的敏感建筑物安装隔声窗,确保在室外环境不能满足声环境噪声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使室内声环境噪声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2021)中指标要求。

5.8运营期固体废物 (略) 沿线过往司乘、行人产生的垃圾,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垃圾或其他废旧材料。运营期固体废物以平时环卫、路政部 (略) 面垃圾为主,均可得到及时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生物质资 (略) 研发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 (略) 398号

3:建设单位:薪业资源(江苏) (略)

4:项目概况:企业由于发展需要,现投资*元,租赁欧帕斯(无锡) (略) 1310平方米厂房,拟购置磨浆机、打浆机、1~4#改性塔(非标)、真空过滤机、尾气处理系统等设备共计34台(套)设备,针对新型材料进行中试放大,获取*吨/年工业化数据,研发核心工艺包。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89-01-*,备案证号:武经发管备[2023]205号)预计2024年6月建成投产。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 (略) (略) 排入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液全部作危废处置不外排。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3废气:本项目酸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相关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废包装袋/桶、沾染毒害物质的废弃物、碱喷淋废液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桶、沾染毒害物质废弃物、碱喷淋废液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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