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容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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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容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关于召开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定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召开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地点

容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一)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收费区域类别划分详见附件2。

四、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成本调查结论

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和成本监审办法,经审核,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总成本为1062.*元,一、二类泊位单位成本分别为*/小时、*/小时,两类泊位平均单位成本为*/小时。

五、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3人)

彭祖逊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恒莉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李钰婷 县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负责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25人)

1.消费者(17人)

刘远坚 厢西社区群众代表

郑 卫 登高社区群众代表

甘 润 厢南社区群众代表

覃 莹 福船岭社区群众代表

庞莉莉 桂南社区群众代表

许益荣河南社区群众代表

邓春江 西上社区群众代表

卢金梅 新南社区群众代表

梁节梅 北门社区群众代表

刘 霞 城北社区群众代表

林树雄东光社区群众代表

梁 皓 城西社区群众代表

马 莲 居民

胡淼清 个体户

邵冬雪 个体户

叶凌燕 个体户

黎展志 容县 (略) 职员

2.经营者代表(2人)

程 健 (略) (略) 副总

黄 成 (略) (略) 路巡主管

3.人大代表(1人)

梁翠翠 容州镇妇联主席、党政办主任

4.政协委员(1人)

涂蔡水 广西 (略) 总经理

5.政府部门代表(4人)

张振华 容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明城 县司法局干部

范志斌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干部

梁胜邦 县住建局高级规划师

特此公告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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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定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召开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地点

容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一)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收费区域类别划分详见附件2。

四、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成本调查结论

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和成本监审办法,经审核,容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总成本为1062.*元,一、二类泊位单位成本分别为*/小时、*/小时,两类泊位平均单位成本为*/小时。

五、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3人)

彭祖逊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恒莉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李钰婷 县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负责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25人)

1.消费者(17人)

刘远坚 厢西社区群众代表

郑 卫 登高社区群众代表

甘 润 厢南社区群众代表

覃 莹 福船岭社区群众代表

庞莉莉 桂南社区群众代表

许益荣河南社区群众代表

邓春江 西上社区群众代表

卢金梅 新南社区群众代表

梁节梅 北门社区群众代表

刘 霞 城北社区群众代表

林树雄东光社区群众代表

梁 皓 城西社区群众代表

马 莲 居民

胡淼清 个体户

邵冬雪 个体户

叶凌燕 个体户

黎展志 容县 (略) 职员

2.经营者代表(2人)

程 健 (略) (略) 副总

黄 成 (略) (略) 路巡主管

3.人大代表(1人)

梁翠翠 容州镇妇联主席、党政办主任

4.政协委员(1人)

涂蔡水 广西 (略) 总经理

5.政府部门代表(4人)

张振华 容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明城 县司法局干部

范志斌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干部

梁胜邦 县住建局高级规划师

特此公告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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