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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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四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项目

天津四 (略)

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华康道2号

乐航(天津) (略)

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 (略) 宁河区现代 (略) 现有闲置区域建设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生产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

1、废气:本项目蒸汽成型、脱模剂挥发、模具加热、压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解包、混合、称重、预成型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下脚料、除尘灰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废脱模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024.5.31

2024.6.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项目

天津四 (略)

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华康道2号

乐航(天津) (略)

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 (略) 宁河区现代 (略) 现有闲置区域建设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生产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隔音垫50万件。

1、废气:本项目蒸汽成型、脱模剂挥发、模具加热、压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解包、混合、称重、预成型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下脚料、除尘灰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废脱模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024.5.31

2024.6.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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