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裕盛新科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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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裕盛新科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略) 清新区 (略) 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 (略) 清新区 (略) 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略) 清新区 (略) 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清新区山塘镇工业区18号富元(清新) (略) 第四栋2、3楼和第二栋1楼

3、项目概况:

项目位 (略) 清新区山塘镇工业区18号富元(清新) (略) 第四栋2、3楼和第二栋1楼,新增租赁富元(清新) (略) 第四栋3楼全部面积和第二栋1楼部分面积,在第四栋3楼新增两条鞋底贴合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第二栋1楼新增15台注塑机及配套设备,取消鞋垫生产,原项目产能为鞋底100万双/年,鞋面100万双/年、鞋垫1万双/年,改扩建后改为鞋底150万双/年,鞋面30万双/年、塑胶零件240吨/年(与鞋底配套生产)。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产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富元(清新) (略) 内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 (略) 地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后排入澜水河后进入正江。

2、废气:项目第四栋2楼鞋底贴合线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鞋面贴合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第四栋3楼鞋底贴合线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第二栋1楼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打粗粉尘经打粗机自带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混料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各生产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粉尘渣、废塑料、边角料及次品和废包装材料,均分类收集暂存各一般固废暂存区,粉尘渣定期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废塑 (略) ,边角料及次品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给资源收购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日至**日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63-*邮箱:*@*63.com


   (略) 清新区 (略) 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 (略) 清新区 (略) 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略) 清新区 (略) 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清新区山塘镇工业区18号富元(清新) (略) 第四栋2、3楼和第二栋1楼

3、项目概况:

项目位 (略) 清新区山塘镇工业区18号富元(清新) (略) 第四栋2、3楼和第二栋1楼,新增租赁富元(清新) (略) 第四栋3楼全部面积和第二栋1楼部分面积,在第四栋3楼新增两条鞋底贴合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第二栋1楼新增15台注塑机及配套设备,取消鞋垫生产,原项目产能为鞋底100万双/年,鞋面100万双/年、鞋垫1万双/年,改扩建后改为鞋底150万双/年,鞋面30万双/年、塑胶零件240吨/年(与鞋底配套生产)。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产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富元(清新) (略) 内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 (略) 地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后排入澜水河后进入正江。

2、废气:项目第四栋2楼鞋底贴合线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鞋面贴合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第四栋3楼鞋底贴合线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第二栋1楼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打粗粉尘经打粗机自带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混料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各生产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粉尘渣、废塑料、边角料及次品和废包装材料,均分类收集暂存各一般固废暂存区,粉尘渣定期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废塑 (略) ,边角料及次品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给资源收购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日至**日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63-*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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