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锴成工矿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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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锴成工矿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 (略) 锴成 (略) 对《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尹建成。

项目名称: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朔里镇葛塘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锴成 (略)

联系人:尹建成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略) 锴成 (略) 总投资*元建设“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项目于2023年7月12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 (略) 锴成 (略) 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3]20号)。

2023年12月,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建成,项目已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024年5月13日, (略) 锴成 (略) 在该公司主持召开了“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个排气筒(DA001);石英砂、水玻璃/树脂+固化剂,按一定比例加入混砂机中充分混合,此过程中产生粉尘由无组织排放变为由集气系统收集经袋式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由于工矿配件较大,清砂区域局部封闭导致行车无法操作,加上清砂在封闭车间内且为湿式清砂,清砂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车间内浇注、熔化集气罩均能进行收集,且由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总量较环评时减少,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在0.134至0.384mg/m3,远低于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5mg/m3的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气处置设施

(1)混砂废气

原砂混合,石英砂、水玻璃/树脂+固化剂,按一定比例加入混砂机中充分混合,此过程中产生粉尘及集气系统收集经袋式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砂年工作时间2400h。

(2)熔化烟尘

项目熔化工序会产生高温含尘熔化烟气,本项目在感应炉炉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烟尘,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化时间为每天12小时,年工作300天。

(2)造型/浇注

该项目在造型/浇注的过程中会产生含尘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在造型/浇注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造型/浇注年工作时间3600h。

(3)砂再生粉尘

旧砂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本项目砂处理设备为封闭式,在设备开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机总风量为*m3/h。砂处理年工作时间2400h。

(4)清砂、打磨、抛丸粉尘

浇注完成的铸件冷却后清砂,清砂位于封闭车间,湿式清砂粉尘较少,车间内排放。

铸件打磨、抛丸工序是利用打磨机、抛丸机对铸造表面氧化皮进行清理,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金属粉尘。本项目打磨在密闭空间设置侧吸集气系统、抛丸机自带收尘系统,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机总风量为*m3/h。清砂、打磨、抛丸工序年工作时间2400h。

2、废水处置设施

项目熔化炉配备一个10m3的冷却水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建设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少量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抛丸清理机、混砂机、割机、振动破碎机、风机等,单台设备源强约70-90dB(A),经隔声、吸声、降噪措施后能够满足厂界噪声限值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渣、旧砂、去冒口料、不合格产品。废钢渣外售用作建材,旧砂循环利用,去冒口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树脂砂浇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 (略) 提供的《淮北 (略) 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4.1废水监测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2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造型/浇注排放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附录A排放限值。

4.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4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经计算,依据验收监测速率及年工作时间,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157t/a,VOCs(非*烷总烃)年排放量0.006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总量0.94t/a,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排放总量0.385t/a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锴成 (略) 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因此,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合同法》﹑固体废物审核制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合理贮存及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4年5月6日-2023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61-*

附件: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 (略) 锴成 (略) 对《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尹建成。

项目名称: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朔里镇葛塘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锴成 (略)

联系人:尹建成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略) 锴成 (略) 总投资*元建设“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项目于2023年7月12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 (略) 锴成 (略) 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3]20号)。

2023年12月,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建成,项目已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024年5月13日, (略) 锴成 (略) 在该公司主持召开了“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熔化废气共用1个排气筒(DA001);石英砂、水玻璃/树脂+固化剂,按一定比例加入混砂机中充分混合,此过程中产生粉尘由无组织排放变为由集气系统收集经袋式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由于工矿配件较大,清砂区域局部封闭导致行车无法操作,加上清砂在封闭车间内且为湿式清砂,清砂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车间内浇注、熔化集气罩均能进行收集,且由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总量较环评时减少,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在0.134至0.384mg/m3,远低于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5mg/m3的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气处置设施

(1)混砂废气

原砂混合,石英砂、水玻璃/树脂+固化剂,按一定比例加入混砂机中充分混合,此过程中产生粉尘及集气系统收集经袋式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砂年工作时间2400h。

(2)熔化烟尘

项目熔化工序会产生高温含尘熔化烟气,本项目在感应炉炉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烟尘,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化时间为每天12小时,年工作300天。

(2)造型/浇注

该项目在造型/浇注的过程中会产生含尘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在造型/浇注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造型/浇注年工作时间3600h。

(3)砂再生粉尘

旧砂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本项目砂处理设备为封闭式,在设备开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机总风量为*m3/h。砂处理年工作时间2400h。

(4)清砂、打磨、抛丸粉尘

浇注完成的铸件冷却后清砂,清砂位于封闭车间,湿式清砂粉尘较少,车间内排放。

铸件打磨、抛丸工序是利用打磨机、抛丸机对铸造表面氧化皮进行清理,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金属粉尘。本项目打磨在密闭空间设置侧吸集气系统、抛丸机自带收尘系统,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机总风量为*m3/h。清砂、打磨、抛丸工序年工作时间2400h。

2、废水处置设施

项目熔化炉配备一个10m3的冷却水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建设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少量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抛丸清理机、混砂机、割机、振动破碎机、风机等,单台设备源强约70-90dB(A),经隔声、吸声、降噪措施后能够满足厂界噪声限值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渣、旧砂、去冒口料、不合格产品。废钢渣外售用作建材,旧砂循环利用,去冒口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树脂砂浇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 (略) 提供的《淮北 (略) 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4.1废水监测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2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造型/浇注排放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附录A排放限值。

4.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4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经计算,依据验收监测速率及年工作时间,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157t/a,VOCs(非*烷总烃)年排放量0.006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总量0.94t/a,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排放总量0.385t/a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锴成 (略) 年产8000吨工矿配件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因此,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合同法》﹑固体废物审核制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合理贮存及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4年5月6日-2023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61-*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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