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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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0900m2,总建筑总面积为900m2,新建停车场硬化地面30000m2,拟建73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65个、重载车位8个)及管理用房(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同时配套建设智慧化停车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进入洗车场的车辆必须为空车,只清洗空车车辆外壁。维修车间只是进行简单的车辆维修(更换机油、换轮胎等),不进行喷漆、焊接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 (略) 主城区东北部,毗邻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位于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东侧。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900m2,总建筑总面积为900m2,新建停车场硬化地面30000m2,拟建73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65个、重载车位8个)及管理用房(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同时配套建设智慧化停车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进入洗车场的车辆必须为空车,只清洗空车车辆外壁。维修车间只是进行简单的车辆维修(更换机油、换轮胎等),不进行喷漆、焊接工作。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详见表1。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624.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4%。

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设施名称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区

拟建73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65个、重载车位8个),停车区面积30000m2

新建

管理用房(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

总建筑总面积为900m2,包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门卫室、消防泵房、固废间、危废贮存库。其中,维修车间含三个维修工位,维修车间只是进行简单的车辆维修(更换机油、换轮胎等),不进行喷漆、焊接工作。洗车车间含三个洗车工位,仅进行空车车辆外观清洗,不清洗罐体内部

新建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略) 化工园区电网供电

依托

给排水系统

(略) 化工园区给水管网及排水系统

依托

供暖

管理用房冬季使用电采暖

/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措施

汽车尾气经空气稀释后扩散。

/

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

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后进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

噪声治理措施

采取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

新建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固废:维修车间产生的废轮胎,废轮胎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一般固废间,位于管理用房内,占地面积20m2

新建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贮存库,位于管理用房内,占地面积为10m2,主要用于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

新建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新建

环境风险

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位于厂区西南低洼侧,事故池容积为500m3,初期雨水容积为380m3、消防水池容积为120m3

新建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202 (略) 空气质量级别达二级标准,达标天数为348天(95.6%)。PM2.5、PM10、SO2、NO2、CO-95per、O3-8h-90per年平均浓度为25μg/m3、37μg/m3、5μg/m3、17μg/m3、1.0mg/m3、106μg/m3

综上,项目所在区域2022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本项目所在区域在监测时段内TSP的24小时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水质为Ⅲ类,2022年,松花江水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2.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3%。松花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3%。与2021年相比,松花江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上升1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上升0.7个百分点。

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 (略) 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等效声级为54.3dB(A);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67.6dB(A);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5.0%;功能区夜间达标率77.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

(二)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

环境影响: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排放量为0.4m3/d(120t/a)。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维修车间地面清洗用水损耗约用水量的10%,则产生的3.51t/d(1053t/a)车辆清洗废水、6.3t/d(126t/a)维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出水水质均满足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洽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汽车尾气,运输车辆进入停车场内停车区域及在停车场内行驶时,车辆怠速及慢速状态下排放的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等。

防治措施:本项目车辆尾气及扬尘排放量较小,停车场内设有较大面积的绿化,绿化停车场内无组织排放,正常情况下停车场不会出现满负荷车辆同时出入的情况,尾气排放量不高,扩散速度较快,不会产生累计影响,加之建设项目场地开阔,空气流动畅通,产生的废气能够有效的得到稀释,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环境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产生的噪声、清洗车间高压清洗水枪运行噪声,噪声声级值范围在60~75dB(A)之间。

防治措施:停车场出入口进设置明显的减速及限速标志,并设置禁鸣标志;加强停车场内的车辆停放管理,车辆进出场听从管理人员引导;停车场场界四周均设有围墙,起到一定的隔声效果;停车区周围及停车场场界四周均设有绿化进行吸声、隔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停车场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或空地,且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大量运输车同时在场内行驶的状况,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营运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和沉渣,维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配件。

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以1kg/人·天计,职工10人,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项目生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项目隔油池浮渣和沉渣产生量约为洗涤剂的10%,则隔油池浮渣和沉渣产生量约为0.05t/a,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机械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抹布,含油抹布年产量约为0.5t/a,危废贮存库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将会产生约0.01t/a的废机油,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贮存库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车辆保养更换零件工序和维修过程钣金工序会产生废零部件、废轮胎等废配件,项目废配件产生量约为15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环境影响:运营期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管理用房内的清洗车间等,污染途径主要为泄漏入渗,影响范围主要为构筑物周边区域及下游地下水。

防治措施:运营期停车场实车区以及管理用房内的隔油池、事故应急池、维修车间、清洗车间、污水沟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少于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停车场空车区、一般固废间等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门卫、机动车位、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治理措施可行,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评估结论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0、洗车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总结论

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编制要求编写,所采用的标准正确,环保投资合理,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经济、技术方面考虑可以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并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可行,评价结论正确从技术角度该报告表具备审批条件。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富锦生态环境局审批科0454-*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锦绣大街西段 邮 编:*

(略) 富锦生态环境局

**日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0900m2,总建筑总面积为900m2,新建停车场硬化地面30000m2,拟建73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65个、重载车位8个)及管理用房(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同时配套建设智慧化停车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进入洗车场的车辆必须为空车,只清洗空车车辆外壁。维修车间只是进行简单的车辆维修(更换机油、换轮胎等),不进行喷漆、焊接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 (略) 主城区东北部,毗邻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位于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东侧。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900m2,总建筑总面积为900m2,新建停车场硬化地面30000m2,拟建73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65个、重载车位8个)及管理用房(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同时配套建设智慧化停车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进入洗车场的车辆必须为空车,只清洗空车车辆外壁。维修车间只是进行简单的车辆维修(更换机油、换轮胎等),不进行喷漆、焊接工作。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详见表1。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624.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4%。

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设施名称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区

拟建73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65个、重载车位8个),停车区面积30000m2

新建

管理用房(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

总建筑总面积为900m2,包含洗车车间、维修车间、门卫室、消防泵房、固废间、危废贮存库。其中,维修车间含三个维修工位,维修车间只是进行简单的车辆维修(更换机油、换轮胎等),不进行喷漆、焊接工作。洗车车间含三个洗车工位,仅进行空车车辆外观清洗,不清洗罐体内部

新建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略) 化工园区电网供电

依托

给排水系统

(略) 化工园区给水管网及排水系统

依托

供暖

管理用房冬季使用电采暖

/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措施

汽车尾气经空气稀释后扩散。

/

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

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后进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

噪声治理措施

采取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

新建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固废:维修车间产生的废轮胎,废轮胎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一般固废间,位于管理用房内,占地面积20m2

新建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贮存库,位于管理用房内,占地面积为10m2,主要用于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

新建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新建

环境风险

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位于厂区西南低洼侧,事故池容积为500m3,初期雨水容积为380m3、消防水池容积为120m3

新建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202 (略) 空气质量级别达二级标准,达标天数为348天(95.6%)。PM2.5、PM10、SO2、NO2、CO-95per、O3-8h-90per年平均浓度为25μg/m3、37μg/m3、5μg/m3、17μg/m3、1.0mg/m3、106μg/m3

综上,项目所在区域2022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本项目所在区域在监测时段内TSP的24小时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水质为Ⅲ类,2022年,松花江水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2.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3%。松花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3%。与2021年相比,松花江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上升1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上升0.7个百分点。

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 (略) 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等效声级为54.3dB(A);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67.6dB(A);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5.0%;功能区夜间达标率77.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

(二)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

环境影响: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排放量为0.4m3/d(120t/a)。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维修车间地面清洗用水损耗约用水量的10%,则产生的3.51t/d(1053t/a)车辆清洗废水、6.3t/d(126t/a)维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出水水质均满足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洽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汽车尾气,运输车辆进入停车场内停车区域及在停车场内行驶时,车辆怠速及慢速状态下排放的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等。

防治措施:本项目车辆尾气及扬尘排放量较小,停车场内设有较大面积的绿化,绿化停车场内无组织排放,正常情况下停车场不会出现满负荷车辆同时出入的情况,尾气排放量不高,扩散速度较快,不会产生累计影响,加之建设项目场地开阔,空气流动畅通,产生的废气能够有效的得到稀释,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环境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产生的噪声、清洗车间高压清洗水枪运行噪声,噪声声级值范围在60~75dB(A)之间。

防治措施:停车场出入口进设置明显的减速及限速标志,并设置禁鸣标志;加强停车场内的车辆停放管理,车辆进出场听从管理人员引导;停车场场界四周均设有围墙,起到一定的隔声效果;停车区周围及停车场场界四周均设有绿化进行吸声、隔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停车场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或空地,且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大量运输车同时在场内行驶的状况,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营运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和沉渣,维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配件。

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以1kg/人·天计,职工10人,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项目生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项目隔油池浮渣和沉渣产生量约为洗涤剂的10%,则隔油池浮渣和沉渣产生量约为0.05t/a,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机械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抹布,含油抹布年产量约为0.5t/a,危废贮存库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将会产生约0.01t/a的废机油,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贮存库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车辆保养更换零件工序和维修过程钣金工序会产生废零部件、废轮胎等废配件,项目废配件产生量约为15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环境影响:运营期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管理用房内的清洗车间等,污染途径主要为泄漏入渗,影响范围主要为构筑物周边区域及下游地下水。

防治措施:运营期停车场实车区以及管理用房内的隔油池、事故应急池、维修车间、清洗车间、污水沟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少于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停车场空车区、一般固废间等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门卫、机动车位、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治理措施可行,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评估结论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0、洗车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总结论

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编制要求编写,所采用的标准正确,环保投资合理,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经济、技术方面考虑可以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并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可行,评价结论正确从技术角度该报告表具备审批条件。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富锦生态环境局审批科0454-*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锦绣大街西段 邮 编:*

(略) 富锦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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