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合作区分局2024年6月3日拟作出1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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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合作区分局2024年6月3日拟作出1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5-* 传真:0415-*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振兴区银河大街102-5号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大型镦锻曲轴生产线项目 (略) 边境经济 (略) 振 (略) 97 号旁 辽宁五一 (略) (略) 环 (略) 辽宁五一 (略) 大型镦锻曲轴生产线项目位于 (略) 边境经济 (略) 振 (略) 97号旁,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本次在老厂区厂界外北侧区域进行扩建,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4m2,其中新建主厂房(一层),建筑面积*m2,设置镦锻、热处理、机加工生产线及供水、供电等配套工程;新建附楼(二层),建筑面积1121.14m2,内设办公区、变电室、空压机房等;新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建筑面积120m2。本次环评不包含企业用探伤机放射性部分。扩建工程主要产品为大型船机曲轴120件/年,产品的具体规格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确定,不设置库房,产出即外运,运输方式为汽运。 1.废气:主要是淬火、回火、清洗防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抛光产生的金属粉尘(颗粒物)。(1)抛光金属粉尘(颗粒物)设备内部沉降收集,厂房生产期间门窗关闭;(2)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项目使用的清洗剂、防锈油为水基型溶剂,在常温常压下稳定、不易挥发,其产生的挥发废气很少,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淬火、回火工序采用管道收集的方式将废气收集、经一套活性炭过滤棉净化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 (略) (略) (略)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由企 (略) 排入新厂区污水处理站,最终进入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机加工设备(立式带锯床、空心钻床、车铣复合机床、数控曲轴磨床等)等,为降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并定期对设备做好维护工作;②空压机设置隔声罩,同时厂房建筑隔声;③风机采取软连接、厂房隔声,定期维护。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切削液、废淬火液、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清洗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边角料、金属碎屑、抛光金属尘及生活垃圾。抛光金属尘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金属碎屑(沾染切削液)在厂区收集、贮存环节按危险废物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满足豁免条件后外售于金属冶炼单位;废切削液、废淬火液、废清洗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过滤棉单独收集,分类置于危废贮存库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企业厂内不对淬火液及废淬火液进行暂存,更换时由厂家派遣罐车将设备内需要更换的淬火液吸出,同时将新的淬火液灌入设备淬火槽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5-* 传真: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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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振兴区银河大街102-5号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大型镦锻曲轴生产线项目 (略) 边境经济 (略) 振 (略) 97 号旁 辽宁五一 (略) (略) 环 (略) 辽宁五一 (略) 大型镦锻曲轴生产线项目位于 (略) 边境经济 (略) 振 (略) 97号旁,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本次在老厂区厂界外北侧区域进行扩建,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4m2,其中新建主厂房(一层),建筑面积*m2,设置镦锻、热处理、机加工生产线及供水、供电等配套工程;新建附楼(二层),建筑面积1121.14m2,内设办公区、变电室、空压机房等;新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建筑面积120m2。本次环评不包含企业用探伤机放射性部分。扩建工程主要产品为大型船机曲轴120件/年,产品的具体规格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确定,不设置库房,产出即外运,运输方式为汽运。 1.废气:主要是淬火、回火、清洗防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抛光产生的金属粉尘(颗粒物)。(1)抛光金属粉尘(颗粒物)设备内部沉降收集,厂房生产期间门窗关闭;(2)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项目使用的清洗剂、防锈油为水基型溶剂,在常温常压下稳定、不易挥发,其产生的挥发废气很少,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淬火、回火工序采用管道收集的方式将废气收集、经一套活性炭过滤棉净化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 (略) (略) (略)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由企 (略) 排入新厂区污水处理站,最终进入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机加工设备(立式带锯床、空心钻床、车铣复合机床、数控曲轴磨床等)等,为降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并定期对设备做好维护工作;②空压机设置隔声罩,同时厂房建筑隔声;③风机采取软连接、厂房隔声,定期维护。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切削液、废淬火液、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清洗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边角料、金属碎屑、抛光金属尘及生活垃圾。抛光金属尘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金属碎屑(沾染切削液)在厂区收集、贮存环节按危险废物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满足豁免条件后外售于金属冶炼单位;废切削液、废淬火液、废清洗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过滤棉单独收集,分类置于危废贮存库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企业厂内不对淬火液及废淬火液进行暂存,更换时由厂家派遣罐车将设备内需要更换的淬火液吸出,同时将新的淬火液灌入设备淬火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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