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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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15号
签发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时间: **
生效时间: **

市卫健委:

你委《关于 (略) 中 (略) 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的函》(成卫健函〔2024〕63号)收悉。 (略) 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四川宏祥景 (略) 编制的《 (略) 中 (略) 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修订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3-*)。

二、项目业主: (略) 中 (略) 。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中 (略) 南区(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 (略) 中 (略) 南区门诊医技大 (略) 楼采购医疗设备,涉及肿瘤科、住院产科、内镜中心、放射科、手术室、病理实验室等6个科室,合计142台(套),其中肿瘤科1台、住院产科32台、内镜中心100台、放射科1台、手术室1套、病理实验室7台(套)。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3210.9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2430.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4.79万元,预备费375.17万元,债券发行费10万元,债券利息320.2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

六、批复有效期:3年。

接此批复后,请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送我委履行审批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文 号: 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15号
签发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时间: **
生效时间: **

市卫健委:

你委《关于 (略) 中 (略) 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的函》(成卫健函〔2024〕63号)收悉。 (略) 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四川宏祥景 (略) 编制的《 (略) 中 (略) 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修订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中西医结合能力提升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3-*)。

二、项目业主: (略) 中 (略) 。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中 (略) 南区(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 (略) 中 (略) 南区门诊医技大 (略) 楼采购医疗设备,涉及肿瘤科、住院产科、内镜中心、放射科、手术室、病理实验室等6个科室,合计142台(套),其中肿瘤科1台、住院产科32台、内镜中心100台、放射科1台、手术室1套、病理实验室7台(套)。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3210.9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2430.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4.79万元,预备费375.17万元,债券发行费10万元,债券利息320.2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业主自筹。

六、批复有效期:3年。

接此批复后,请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送我委履行审批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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