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市第四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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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第四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参考《 (略) 城区部分单位停车场停放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黄发改成本〔2023〕2号),经研究, (略) (略) 停车场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略) (略) 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中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辆车每次最高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大型车辆停放按实际占用车位数量计费。

三、免收停车费车辆

(一)临时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就诊( (略) )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1小时停车服务费,门诊透析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

(三)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优惠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实行1个小时内免费停车,1个小时后开始计费。

四、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 (略) (略) 停车场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3日--6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 (略) 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箱:*@*ttp://**,电话咨询:0714—*。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参考《 (略) 城区部分单位停车场停放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黄发改成本〔2023〕2号),经研究, (略) (略) 停车场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略) (略) 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中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辆车每次最高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大型车辆停放按实际占用车位数量计费。

三、免收停车费车辆

(一)临时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就诊( (略) )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1小时停车服务费,门诊透析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

(三)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优惠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实行1个小时内免费停车,1个小时后开始计费。

四、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 (略) (略) 停车场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3日--6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 (略) 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箱:*@*ttp://**,电话咨询:0714—*。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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