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4日受理和拟审批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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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4日受理和拟审批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4日受理和拟审批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千瓦/*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16-*;

通讯地址: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千瓦/*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姚集镇姚集社区姚王线东侧睢宁泽源*千瓦/*千瓦时储能电站内南部

建设单位

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受理日期

2024年6月4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户外布置,本期主变规模为1×63MVA(1#),远景2×63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本期建设110kV出线间隔1个,远景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活污水及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制定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场地范围;

(3)充分保护表土,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雪天气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由相关单位清运至指定地方,禁止施工期间随意倾倒垃圾和渣土;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时恢复或复垦施工区域内的土地,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及午休期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2)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施工中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施工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3)施工机械施工时主要在储能站中部及东部施工,在西部施工时,合理规划时间,尽可能较短时间内完成施工;

(4)施工时,先建设2.3m高混凝土围墙外围再加上3米高铁皮围挡后进行场内施工。

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为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基础浇注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略) 清洁,定期洒水;

(3)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堆料,物料上加盖苫布,防止物料裸露,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并苫盖;

(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布进行苫盖;

(5)文明施工,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限制车速;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废就地焚烧。

(7)施工过程中,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8)施工场地设置扬尘监测装置,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的限值要求。

4. 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2)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程的临时占地,做好后期的恢复工程。

二、运行期

6.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计时优先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主变压器采用整体减震基础,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并在储能电站四周建设2.3m高的实体围墙及储能区西侧储能电池舱3.5m位置加设5m声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还应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7.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10kV升压站区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以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

8.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厨房将产生少量油烟,建设单位通过安装一台家用小型抽油烟机,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9.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值班人员用餐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升压站内的铅蓄电池需要更换时,更换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实时数据申报。

当变压器运行发生故障时,则需要对变压器进行维护、更换和拆解,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应进行回收处理,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废室;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室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实时数据申报。

1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12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事故油坑底部和四周均设置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防渗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4年5月2 (略) 上(http://**)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视频: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4日受理和拟审批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千瓦/*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16-*;

通讯地址: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睢宁泽源*千瓦/*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姚集镇姚集社区姚王线东侧睢宁泽源*千瓦/*千瓦时储能电站内南部

建设单位

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受理日期

2024年6月4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户外布置,本期主变规模为1×63MVA(1#),远景2×63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本期建设110kV出线间隔1个,远景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活污水及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制定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场地范围;

(3)充分保护表土,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雪天气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由相关单位清运至指定地方,禁止施工期间随意倾倒垃圾和渣土;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时恢复或复垦施工区域内的土地,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及午休期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2)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施工中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施工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3)施工机械施工时主要在储能站中部及东部施工,在西部施工时,合理规划时间,尽可能较短时间内完成施工;

(4)施工时,先建设2.3m高混凝土围墙外围再加上3米高铁皮围挡后进行场内施工。

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为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基础浇注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略) 清洁,定期洒水;

(3)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堆料,物料上加盖苫布,防止物料裸露,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并苫盖;

(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布进行苫盖;

(5)文明施工,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限制车速;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废就地焚烧。

(7)施工过程中,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8)施工场地设置扬尘监测装置,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的限值要求。

4. 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2)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则应外运存放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程的临时占地,做好后期的恢复工程。

二、运行期

6.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计时优先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主变压器采用整体减震基础,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并在储能电站四周建设2.3m高的实体围墙及储能区西侧储能电池舱3.5m位置加设5m声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还应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7.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10kV升压站区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以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

8.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厨房将产生少量油烟,建设单位通过安装一台家用小型抽油烟机,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9.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值班人员用餐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升压站内的铅蓄电池需要更换时,更换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实时数据申报。

当变压器运行发生故障时,则需要对变压器进行维护、更换和拆解,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应进行回收处理,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废室;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室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实时数据申报。

1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12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事故油坑底部和四周均设置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防渗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4年5月2 (略) 上(http://**)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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