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雁路昌平南口-高崖口道路工程拟审查项目
南雁路昌平南口-高崖口道路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南口镇、流村镇
公示时间:2024-06-07
受理时间:2024-05-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限制夜间施工。 (略) 两侧敏感点 (略) 标减少车速、禁止车辆 (略) 右侧K0+250-K0+750、K0+780-K0+900安装4m高声屏障,路右侧K3+000-K3+350安装5m高声屏障。 (略) 两侧绿化、 (略) 面。(2)大气环境:施工期采用洒水抑尘、 (略) 遮盖、施工围挡、 (略) 面及时清扫和大风 (略) 基施工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沥青全部外购, (略) 两侧不设拌合场;提高和推广使用低污染汽车燃料, (略) 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3)地表水: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桥墩施工围堰内产生的钻井渣,由循环的护壁泥浆将 (略) 上的倒流槽,经沉淀后将沉淀钻渣运走,堆弃在指定的场地。道路沿线设置有排水边沟。(4)固体废物:工程弃土用于周边工程和绿化,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 (略) 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泥浆晾干后与建筑垃圾(弃渣)由车辆运 (略) 相关规定运往指定的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养护 (略) 全线进行养护,对运营车辆、 (略) 掉落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5)生态环境: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临时用地表土剥离用于土地复垦、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分段施工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张国会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瑞德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南口镇、流村镇
公示时间:2024-06-07
受理时间:2024-05-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限制夜间施工。 (略) 两侧敏感点 (略) 标减少车速、禁止车辆 (略) 右侧K0+250-K0+750、K0+780-K0+900安装4m高声屏障,路右侧K3+000-K3+350安装5m高声屏障。 (略) 两侧绿化、 (略) 面。(2)大气环境:施工期采用洒水抑尘、 (略) 遮盖、施工围挡、 (略) 面及时清扫和大风 (略) 基施工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沥青全部外购, (略) 两侧不设拌合场;提高和推广使用低污染汽车燃料, (略) 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3)地表水: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桥墩施工围堰内产生的钻井渣,由循环的护壁泥浆将 (略) 上的倒流槽,经沉淀后将沉淀钻渣运走,堆弃在指定的场地。道路沿线设置有排水边沟。(4)固体废物:工程弃土用于周边工程和绿化,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 (略) 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泥浆晾干后与建筑垃圾(弃渣)由车辆运 (略) 相关规定运往指定的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养护 (略) 全线进行养护,对运营车辆、 (略) 掉落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5)生态环境: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临时用地表土剥离用于土地复垦、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分段施工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张国会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瑞德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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