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承接主体与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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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承接主体与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管发【2024】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经县农机中心会议研究,遴选出近年来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强、对我县农机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2个合作社为项目承接主体,对引进的新型机具给予补贴,并开展试验示范。5月22日经县农机中心会议研究,现将项目承接主体及项目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康乐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书面实名反应。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6月6日

受理电话:0930-*

联系人:张明珠

附: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承接主体与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康乐县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承接主体与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项目承接主体

省级财政资金分配(万元)

资金用途

1.康乐县作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2.37

机具引进购置、试验示范

2.康乐县兴民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8.89

机具引进购置、试验示范

6.康乐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单位)

8.74

差旅、调研考察,开展现场演示观摩、宣传培训、观摩交流、标志牌制作等事项支出

合计

40



康乐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5月31日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管发【2024】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经县农机中心会议研究,遴选出近年来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强、对我县农机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2个合作社为项目承接主体,对引进的新型机具给予补贴,并开展试验示范。5月22日经县农机中心会议研究,现将项目承接主体及项目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康乐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书面实名反应。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6月6日

受理电话:0930-*

联系人:张明珠

附: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承接主体与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康乐县中药材关键农机装备引进试验与集成示范项目承接主体与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项目承接主体

省级财政资金分配(万元)

资金用途

1.康乐县作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2.37

机具引进购置、试验示范

2.康乐县兴民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18.89

机具引进购置、试验示范

6.康乐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单位)

8.74

差旅、调研考察,开展现场演示观摩、宣传培训、观摩交流、标志牌制作等事项支出

合计

40



康乐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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