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四小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阳信县四小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阳信县四小村项目地块位于阳信县信城 (略) 以南350m、 (略) 以东150m,调查地块包含六个地块,四小村项目地块(1)占地面积665m2,四小村项目地块(2)占地面积222m2,四小村项目地块(3)占地面积3468m2,四小村项目地块(4)占地面积48m2,四小村项目地块(5)占地面积664m2,四小村项目地块(6)占地面积*m2,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7.*°、北纬37.*°,四至范围为北至恒泰家园,南至恒兴小区,西至恒泰家园,东至恒兴幸福城。
地块用地历史不涉及工业企业,四小村项目地块(1)为阳信县信城街道恒泰社区(水浇地321m2、果园344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2)为阳信县信城街道恒泰社区(水浇地222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3)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水浇地99m2、 (略) 512m2、盐碱地2348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509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4)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 (略) 14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34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5)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 (略) 192m2、盐碱地255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216m2、建制镇1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6)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盐碱地1005m2、设施农用地789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488m2、沟渠141m2、盐碱地1634m2、设施农用地3125m2)土地,土地所有权归阳信县信城街道恒泰社区、古街社区所有。根据《阳信县城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该地块被规划为住宅用地,属居住用地(R)。
为了调查清楚该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受阳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阳信县四小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阳信县四小村项目地块位于阳信县信城 (略) 以南350m、 (略) 以东150m,调查地块包含六个地块,四小村项目地块(1)占地面积665m2,四小村项目地块(2)占地面积222m2,四小村项目地块(3)占地面积3468m2,四小村项目地块(4)占地面积48m2,四小村项目地块(5)占地面积664m2,四小村项目地块(6)占地面积*m2,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7.*°、北纬37.*°,四至范围为北至恒泰家园,南至恒兴小区,西至恒泰家园,东至恒兴幸福城。
地块用地历史不涉及工业企业,四小村项目地块(1)为阳信县信城街道恒泰社区(水浇地321m2、果园344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2)为阳信县信城街道恒泰社区(水浇地222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3)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水浇地99m2、 (略) 512m2、盐碱地2348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509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4)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 (略) 14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34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5)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 (略) 192m2、盐碱地255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216m2、建制镇1m2)土地,四小村项目地块(6)为阳信县信城街道古街社区(盐碱地1005m2、设施农用地789m2)和信城街道恒泰社区( (略) 488m2、沟渠141m2、盐碱地1634m2、设施农用地3125m2)土地,土地所有权归阳信县信城街道恒泰社区、古街社区所有。根据《阳信县城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该地块被规划为住宅用地,属居住用地(R)。
为了调查清楚该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受阳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阳信县四小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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