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城区市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设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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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城区市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设施改造项目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关 (略) (略) 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改造项目立项的函》(新城管函〔2024〕20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镇排水设施水平,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略) (略) 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设施改造(项目代码:2405-*-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1)排涝通道截污疏浚工程,对15条暗渠进行截污疏浚,箱涵清淤量约10750立方米;新建N300-DN400管道11.28千米,DN200管道900米,更换拍门数量150座,新建智能截留井12座。对5条河道截污疏浚治理,清淤量约4800立方米,新建DN200-DN600管道20.24千米。(2)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错混接点进行整改,新建DN300-DN500管道3.72千米。(3)智慧平台完善工程总计新增窨井水位监测点96处,排水管网流量监测点85处,便携式水质分析仪一台。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至2026年。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93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280.4万元,勘察费124.1万元,设计费270.7万元,监理费192.8万元,其他费用1032.6万元,预备费用10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 (略) (略) 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设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区政府相关批复文件等。
  十、请继续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投资规模,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关 (略) (略) 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改造项目立项的函》(新城管函〔2024〕20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镇排水设施水平,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略) (略) 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设施改造(项目代码:2405-*-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1)排涝通道截污疏浚工程,对15条暗渠进行截污疏浚,箱涵清淤量约10750立方米;新建N300-DN400管道11.28千米,DN200管道900米,更换拍门数量150座,新建智能截留井12座。对5条河道截污疏浚治理,清淤量约4800立方米,新建DN200-DN600管道20.24千米。(2)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错混接点进行整改,新建DN300-DN500管道3.72千米。(3)智慧平台完善工程总计新增窨井水位监测点96处,排水管网流量监测点85处,便携式水质分析仪一台。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至2026年。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93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280.4万元,勘察费124.1万元,设计费270.7万元,监理费192.8万元,其他费用1032.6万元,预备费用10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 (略) (略) 政排水管渠疏浚、治理和设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区政府相关批复文件等。
  十、请继续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投资规模,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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