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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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函》(惠仲交中心函〔2024〕9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仲综办会函〔2023〕124号)和《关于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的回复意见》(惠仲信息化办函〔2024〕9号),经我局研究,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4-*)。
  二、该项目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内。该项目共计需完成 (略) 口改造,其 (略) 口需新增电警系统、 (略) 口需完成电警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新增2个鸣笛抓拍点位和 (略) (略) 租赁,同时完成现有区 (略) 新增雷视一体机接 (略) (略) 接入扩容。
  三、本项目投资总估算约4477.*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29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0.*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五、请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做好工程节能方案设计,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按节能方案严格实施。
  六、请认真组织实施,按信息化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函》(惠仲交中心函〔2024〕9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仲综办会函〔2023〕124号)和《关于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的回复意见》(惠仲信息化办函〔2024〕9号),经我局研究,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4-*)。
  二、该项目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内。该项目共计需完成 (略) 口改造,其 (略) 口需新增电警系统、 (略) 口需完成电警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新增2个鸣笛抓拍点位和 (略) (略) 租赁,同时完成现有区 (略) 新增雷视一体机接 (略) (略) 接入扩容。
  三、本项目投资总估算约4477.*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29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0.*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五、请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做好工程节能方案设计,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按节能方案严格实施。
  六、请认真组织实施,按信息化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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