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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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平舆县PY-2021-18号地块位于平舆县盛园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调查地块东至创业大道,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盛园路。调查地块平舆县PY-2021-18号宗地占地面积为33191.47m2(49.8亩)。地块中心点坐标为:N 32.*°,E 114.*°。

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目前该地块内部为农用地,种植小麦、果树等。该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孟庄村委会,属于村集体用地。根据地块历史情况调查,该地块一直作为农用地,计划2024年6月出让,准备建设中山大 (略) 现代农业创新中心科研实验项目。

调查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居住地、企业。经现场调查,1km范围内工业企业共有4处, (略) (略) 、河南蓝翎 (略) 、 (略) (平舆)、平舆县*宪养殖场,结合实际情况未发现间接污染该地块。因此,地块内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未发现手周边工业企业的污染影响。

根据《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调查地块性质为发展控制用地,拟按科研用地(A35)。

平舆县PY-2021-1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周围区域对地块的影响微小,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下阶段调查。

该地块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若发现有可疑污染情况,须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查验,进一步监测确认;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时,应加强对地块的监督管理,杜绝新增外来污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建议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平舆县

平舆县PY-2021-18号地块位于平舆县盛园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调查地块东至创业大道,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盛园路。调查地块平舆县PY-2021-18号宗地占地面积为33191.47m2(49.8亩)。地块中心点坐标为:N 32.*°,E 114.*°。

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目前该地块内部为农用地,种植小麦、果树等。该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孟庄村委会,属于村集体用地。根据地块历史情况调查,该地块一直作为农用地,计划2024年6月出让,准备建设中山大 (略) 现代农业创新中心科研实验项目。

调查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地块主要为农用地、居住地、企业。经现场调查,1km范围内工业企业共有4处, (略) (略) 、河南蓝翎 (略) 、 (略) (平舆)、平舆县*宪养殖场,结合实际情况未发现间接污染该地块。因此,地块内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未发现手周边工业企业的污染影响。

根据《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调查地块性质为发展控制用地,拟按科研用地(A35)。

平舆县PY-2021-1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周围区域对地块的影响微小,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下阶段调查。

该地块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若发现有可疑污染情况,须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查验,进一步监测确认;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时,应加强对地块的监督管理,杜绝新增外来污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建议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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