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惠民康复按摩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惠民康复按摩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惠民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新化惠民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洋溪镇三井村阳光小区第十二栋133-139号

建设单位

新化惠民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鑫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新化县洋溪镇三井村阳光小区第十二栋133-139号,属新建项目,地理坐标为111°10′51.908″,27°40′1.235″。项目规模:利用租赁用房进行建设,设床位数99张,同步建设废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环保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40m3/d,采用化粪池→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项目用地面积295.12m2,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常规医疗废水、洗衣房保洁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污管道汇入洋溪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NH3、臭气等,采取在检修口、采样口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清掏、转运及最终处置,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禁止大声喧哗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惠民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新化惠民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洋溪镇三井村阳光小区第十二栋133-139号

建设单位

新化惠民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鑫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新化县洋溪镇三井村阳光小区第十二栋133-139号,属新建项目,地理坐标为111°10′51.908″,27°40′1.235″。项目规模:利用租赁用房进行建设,设床位数99张,同步建设废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环保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40m3/d,采用化粪池→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项目用地面积295.12m2,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常规医疗废水、洗衣房保洁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污管道汇入洋溪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NH3、臭气等,采取在检修口、采样口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清掏、转运及最终处置,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禁止大声喧哗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