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保护记录工作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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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保护记录工作公开比选公告

我局拟就黔南州4项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保护记录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工作开展时间

1.时间:2023年6月——10月

2.地点: (略) 、三都水族自治县、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瓮安县

二、采购预算:

1、采购数量:1项(包含水族卯节、水族历法、布依族水龙节、高台舞狮4个非遗项目)

2、采购预算:*元(每个非遗项目*元)

3、最高限价:*元

注:供应商须对采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记录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黔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对濒危非遗项目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综合考虑项目价值、濒危程度、传承现状等情况选取黔南州4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作为记录保护对象,具体包括水族卯节、水族历法、布依族水龙节、高台舞狮。

2、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2.1记录标准

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记录标准和操作指南》为要求开展数字化记录。

2.2工作内容

2.2.1采集:编制采集方案,明确非遗项目的采集要素、采集对象和采集方式等,并据此开展采集实施工作。采集要素是反映非遗专业属性并需要采集的信息元素;采集对象是采集记录的具体内容或实体;采集方式是采集所使用的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录音和录像等采集方式,形成数字文本、数字图片、数字音频和数字视频等。

2.2.2成片制作:按要求形成项目综述片和短视频。基本要求如下:

一是综述片是能反映非遗项目文化内涵、特点和保护传承等情况的综合性影像记录成果。其主要内容应涵盖:以项目为表述主体,在展现出项目的基本内容、历史溯源、分布区域、项目背景、传承人群体及传承谱系等基础内容上,选取素材中最具美感、最有代表性的镜头加上必要的其他素材剪辑而成,内容包含文化空间、技艺、绝活、师承等,是对其项目的特色展示;结合项目展现出相关的地区风貌、人文环境、节令习俗以及项目对所在地区发展的影响及作用,完整形象地描绘出该项目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等。二是短视频要运用新媒体传播具有的“超文本性”特点,通过剪辑最大程度的表现项目特色,增进大众对该项目的了解和兴趣。讲好非遗故事,起到良好宣传传播作用。要求主题鲜明、凸显特色,时长5-7分钟(以16:9横幅为主)。

2.2.3著录:对采集完成的非遗项目数字资源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基本要求如下:

全面性:应对非遗项目数字资源进行详实著录,全面描述或概括资源内容及其关联信息;

准确性:著录信息应准确无误,与实际情况相符;

客观性:应客观描述资源内容及其关联信息,以事实性描述为主。

2.3工作要求

2.3.1组织架构

组建采集方案编制组、采集实施组和著录组。采集方案编制组负责编制采集方案和采集计划;采集实施组负责开展具体的采集实施工作;著录组负责数字资源的著录工作。采集方案编制组、采集实施组和著录组的人员团队应保持稳定、一致,确保非遗项目采集和著录工作的前后延续和相互衔接。

2.3.2人员构成

参与采集和著录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学者、非遗保护专业人员、摄录人员、编辑整理人员和翻译人员,职责要求如下:

专家学者:应在非遗研究和保护领域有专长,熟悉某个 (类)非遗项目情况,负责对采集方案编制、采集实施和著录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成果审查;

非遗保护专业人员:应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了解某个(类)非遗项目情况或具有采集工作实践经验(如非遗保护中心人员),全面负责、深度参与采集和著录工作,包括统筹协调、编制采集方案、参与采集实施、参与采集成果整理和数字资源著录等工作;

摄录人员:应具有音视频摄录和后期制作专业背景,参与编制采集方案和采集计划。在采集实施阶段,负责在专家学者和非遗保护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图片、音频、视频类数字资源的摄录和后期制作;

编辑整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负责整理数字资源采集成果,并对其中的文档或其他文字内容进行编辑,参与著录工作。可由专家学者或非遗保护专业人员兼任,也可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

翻译人员(视情况而定):应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翻译能力,负责采集实施过程中的翻译工作(如日常沟通和访谈等),并负责翻译内容的记录整理等工作,参与著录工作。

2.4工作成果

2.4.1采集成果(著录):需完整采集、全面著录非遗项目的基本信息、文化内涵、核心要素、技艺特点、传承活动和保护情况等(含收集的文献资料)。同时要求信息完整、格式规范,易于识读(文献资料数字化质量高、清晰完整);图片画面、数量、质量均达到标准;音频声音清晰、内容完整;视频资料画面、声音、剪辑高于技术标准。

2.4.2综述片:需完整展现项目的基本内容,注重对项目的特色展示。展现相关的地区风貌、节令习俗等对所在地区发展的影响及作用。同时要求画面、声音、剪辑高于技术标准,具有较高艺术水准。

2.4.3短视频:彰显非遗主题、凸显项目特色。画面、声音、剪辑高于技术标准,有较高传播价值。

2.4.4工作卷宗:完整记录项目信息、工作信息,确切反映工作过程,各法律文本完整有效。

四、投标须知

参加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文件及证明资料。

投标企业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一)、资格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不是本企业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用记录承诺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 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4、商务偏离表;

5、报名投标企业开展黔南州4项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记录工作工作方案。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公告时间

2024年6月4日10:30起至6月11日17:00止

六、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

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间,将参加比选资料密封后送至黔南州博物馆一楼州非遗中心( (略) 匀东镇匀东﹒贵州饭店旁),比选资料应一式三份,内含比选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彩印后加盖公章)、公司近年来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等,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比选会议时间:由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通知报名供应商。

比选地点:黔南州博物馆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黔南州博物馆一楼州非遗中心( (略) 匀东镇匀东﹒贵州饭店旁)

联系人:陈显勋

电话:0854-*


附件:数字化采集工作操作指南(3-2)(定).pdf


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4日

我局拟就黔南州4项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保护记录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工作开展时间

1.时间:2023年6月——10月

2.地点: (略) 、三都水族自治县、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瓮安县

二、采购预算:

1、采购数量:1项(包含水族卯节、水族历法、布依族水龙节、高台舞狮4个非遗项目)

2、采购预算:*元(每个非遗项目*元)

3、最高限价:*元

注:供应商须对采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记录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黔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对濒危非遗项目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综合考虑项目价值、濒危程度、传承现状等情况选取黔南州4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作为记录保护对象,具体包括水族卯节、水族历法、布依族水龙节、高台舞狮。

2、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2.1记录标准

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记录标准和操作指南》为要求开展数字化记录。

2.2工作内容

2.2.1采集:编制采集方案,明确非遗项目的采集要素、采集对象和采集方式等,并据此开展采集实施工作。采集要素是反映非遗专业属性并需要采集的信息元素;采集对象是采集记录的具体内容或实体;采集方式是采集所使用的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录音和录像等采集方式,形成数字文本、数字图片、数字音频和数字视频等。

2.2.2成片制作:按要求形成项目综述片和短视频。基本要求如下:

一是综述片是能反映非遗项目文化内涵、特点和保护传承等情况的综合性影像记录成果。其主要内容应涵盖:以项目为表述主体,在展现出项目的基本内容、历史溯源、分布区域、项目背景、传承人群体及传承谱系等基础内容上,选取素材中最具美感、最有代表性的镜头加上必要的其他素材剪辑而成,内容包含文化空间、技艺、绝活、师承等,是对其项目的特色展示;结合项目展现出相关的地区风貌、人文环境、节令习俗以及项目对所在地区发展的影响及作用,完整形象地描绘出该项目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等。二是短视频要运用新媒体传播具有的“超文本性”特点,通过剪辑最大程度的表现项目特色,增进大众对该项目的了解和兴趣。讲好非遗故事,起到良好宣传传播作用。要求主题鲜明、凸显特色,时长5-7分钟(以16:9横幅为主)。

2.2.3著录:对采集完成的非遗项目数字资源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基本要求如下:

全面性:应对非遗项目数字资源进行详实著录,全面描述或概括资源内容及其关联信息;

准确性:著录信息应准确无误,与实际情况相符;

客观性:应客观描述资源内容及其关联信息,以事实性描述为主。

2.3工作要求

2.3.1组织架构

组建采集方案编制组、采集实施组和著录组。采集方案编制组负责编制采集方案和采集计划;采集实施组负责开展具体的采集实施工作;著录组负责数字资源的著录工作。采集方案编制组、采集实施组和著录组的人员团队应保持稳定、一致,确保非遗项目采集和著录工作的前后延续和相互衔接。

2.3.2人员构成

参与采集和著录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学者、非遗保护专业人员、摄录人员、编辑整理人员和翻译人员,职责要求如下:

专家学者:应在非遗研究和保护领域有专长,熟悉某个 (类)非遗项目情况,负责对采集方案编制、采集实施和著录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成果审查;

非遗保护专业人员:应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了解某个(类)非遗项目情况或具有采集工作实践经验(如非遗保护中心人员),全面负责、深度参与采集和著录工作,包括统筹协调、编制采集方案、参与采集实施、参与采集成果整理和数字资源著录等工作;

摄录人员:应具有音视频摄录和后期制作专业背景,参与编制采集方案和采集计划。在采集实施阶段,负责在专家学者和非遗保护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图片、音频、视频类数字资源的摄录和后期制作;

编辑整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负责整理数字资源采集成果,并对其中的文档或其他文字内容进行编辑,参与著录工作。可由专家学者或非遗保护专业人员兼任,也可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

翻译人员(视情况而定):应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翻译能力,负责采集实施过程中的翻译工作(如日常沟通和访谈等),并负责翻译内容的记录整理等工作,参与著录工作。

2.4工作成果

2.4.1采集成果(著录):需完整采集、全面著录非遗项目的基本信息、文化内涵、核心要素、技艺特点、传承活动和保护情况等(含收集的文献资料)。同时要求信息完整、格式规范,易于识读(文献资料数字化质量高、清晰完整);图片画面、数量、质量均达到标准;音频声音清晰、内容完整;视频资料画面、声音、剪辑高于技术标准。

2.4.2综述片:需完整展现项目的基本内容,注重对项目的特色展示。展现相关的地区风貌、节令习俗等对所在地区发展的影响及作用。同时要求画面、声音、剪辑高于技术标准,具有较高艺术水准。

2.4.3短视频:彰显非遗主题、凸显项目特色。画面、声音、剪辑高于技术标准,有较高传播价值。

2.4.4工作卷宗:完整记录项目信息、工作信息,确切反映工作过程,各法律文本完整有效。

四、投标须知

参加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文件及证明资料。

投标企业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一)、资格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不是本企业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用记录承诺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 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4、商务偏离表;

5、报名投标企业开展黔南州4项濒危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记录工作工作方案。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公告时间

2024年6月4日10:30起至6月11日17:00止

六、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

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间,将参加比选资料密封后送至黔南州博物馆一楼州非遗中心( (略) 匀东镇匀东﹒贵州饭店旁),比选资料应一式三份,内含比选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彩印后加盖公章)、公司近年来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等,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比选会议时间:由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通知报名供应商。

比选地点:黔南州博物馆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黔南州博物馆一楼州非遗中心( (略) 匀东镇匀东﹒贵州饭店旁)

联系人:陈显勋

电话:0854-*


附件:数字化采集工作操作指南(3-2)(定).pdf


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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