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津港大道35号 | 中和佳源(天津) (略) | 基于当前面临的种种问题,需建设配套的检测中心,为大桥旗下焊材生产企业进行焊材产品研发及质量检测。天津 (略) 决定利用研发楼建设“天津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研发楼内购置涂粉机、干燥箱、电炉、化学分析仪器等设备,进行焊材及原料的试验及检测,焊材及原料检测*批次/年。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建构筑物,施工过程均在厂房内进行,施工过程简单,时间较短,因此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随之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分区(焊接室南北两侧进行分区)收集,通过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实验室检测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三套“酸雾吸收塔”分别处理后汇集,分别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设备前两次清洗废水交危废单位处置;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生活污水、实验设备第三次清洗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市 (略) 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以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药皮、废试块、废盘条、废矿粉、废边角料、除尘器集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试剂、清洗废液、吸收塔废液、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城管委收集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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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津港大道35号 | 中和佳源(天津) (略) | 基于当前面临的种种问题,需建设配套的检测中心,为大桥旗下焊材生产企业进行焊材产品研发及质量检测。天津 (略) 决定利用研发楼建设“天津 (略) 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研发楼内购置涂粉机、干燥箱、电炉、化学分析仪器等设备,进行焊材及原料的试验及检测,焊材及原料检测*批次/年。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建构筑物,施工过程均在厂房内进行,施工过程简单,时间较短,因此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随之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分区(焊接室南北两侧进行分区)收集,通过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实验室检测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三套“酸雾吸收塔”分别处理后汇集,分别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设备前两次清洗废水交危废单位处置;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生活污水、实验设备第三次清洗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市 (略) 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以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药皮、废试块、废盘条、废矿粉、废边角料、除尘器集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试剂、清洗废液、吸收塔废液、废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城管委收集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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