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4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4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 (略) 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00级高强度链条全自动生产项目、80级高强度链条智能化生产项目、铁链及不锈钢链条扩建项目 | 如东县新店镇工业集中区 | 南通 (略) | 南通 (略) | 建设单位投资*元,在现有生产车间内新增全自动链条焊接机、全自动链条编链机、逆变式氩弧焊机、淬火炉、拉丝机、抛丸机、固溶炉等设备,建设100级高强度链条全自动生产项目、80级高强度链条智能化生产项目、铁链及不锈钢链条扩建项目,同时对现有项目铁链条、不锈钢链条生产工艺进行改进调整并新增一条自用模具生产线。本次改扩建新增200人,改扩建后全厂职工共340人,提供工作餐(工作餐外送),不提供住宿。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运行300天,年运行7200小时。铁链条淬火仅在夜间12小时进行,年运行3600小时。不锈钢链条抛光工序中震光需日夜24小时进行,年运行7200小时,剩余工序均在白天12小时内进行。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新增*吨铁链条、4500吨不锈钢链条的生产能力,全厂具有年产*吨铁链条、5000吨不锈钢链条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焊接废气、淬火废气、酸洗废气、抛丸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不锈钢链条生产废水经新增2#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铁链条生产废水、碱喷淋装置废水、水喷淋装置废水经现有1#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放至如东县新店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总铁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与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分析表明,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产生的噪声经治理后厂界各噪声预测点的昼夜间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噪声现状。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都能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产生显著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 (略)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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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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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级高强度链条全自动生产项目、80级高强度链条智能化生产项目、铁链及不锈钢链条扩建项目 | 如东县新店镇工业集中区 | 南通 (略) | 南通 (略) | 建设单位投资*元,在现有生产车间内新增全自动链条焊接机、全自动链条编链机、逆变式氩弧焊机、淬火炉、拉丝机、抛丸机、固溶炉等设备,建设100级高强度链条全自动生产项目、80级高强度链条智能化生产项目、铁链及不锈钢链条扩建项目,同时对现有项目铁链条、不锈钢链条生产工艺进行改进调整并新增一条自用模具生产线。本次改扩建新增200人,改扩建后全厂职工共340人,提供工作餐(工作餐外送),不提供住宿。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运行300天,年运行7200小时。铁链条淬火仅在夜间12小时进行,年运行3600小时。不锈钢链条抛光工序中震光需日夜24小时进行,年运行7200小时,剩余工序均在白天12小时内进行。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新增*吨铁链条、4500吨不锈钢链条的生产能力,全厂具有年产*吨铁链条、5000吨不锈钢链条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焊接废气、淬火废气、酸洗废气、抛丸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不锈钢链条生产废水经新增2#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铁链条生产废水、碱喷淋装置废水、水喷淋装置废水经现有1#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放至如东县新店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总铁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与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分析表明,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产生的噪声经治理后厂界各噪声预测点的昼夜间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噪声现状。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都能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产生显著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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