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3日拟作出沈阳丽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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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3日拟作出沈阳丽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 (略) 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 (略) 建设项目

(略) 浑南区金科街9-2号

沈阳 (略)

沈阳化大生态 (略)

项目位于 (略) 浑南区金科街9-2号,项目占地面积1569.19㎡,利用原有厂房进行建设,总投资*元,新增生产及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节育器*套。

同意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预混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注塑、封口、喷码、打码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上料、预混产生的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封口、注塑、喷码、打码产生的非*烷总烃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废水、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超声波清洗器、风机等设备运转,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纱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砂、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线灯管、废弃的菌种、废弃的培养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废纱布、不合格产品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砂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线灯管、废弃的菌种、废弃的培养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项目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分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 (略) 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 (略) 建设项目

(略) 浑南区金科街9-2号

沈阳 (略)

沈阳化大生态 (略)

项目位于 (略) 浑南区金科街9-2号,项目占地面积1569.19㎡,利用原有厂房进行建设,总投资*元,新增生产及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节育器*套。

同意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预混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注塑、封口、喷码、打码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上料、预混产生的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封口、注塑、喷码、打码产生的非*烷总烃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废水、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超声波清洗器、风机等设备运转,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纱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砂、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线灯管、废弃的菌种、废弃的培养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废纱布、不合格产品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砂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线灯管、废弃的菌种、废弃的培养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项目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分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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