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市级第32项合水县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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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市级第32项合水县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市级第32项(合水县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级方案第32项(合水县第13项)

反馈问题: (略) 建成区部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管控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情况: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靠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合水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站直接抓的专项工作行动体系。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印发了《关于2022年合水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切实减轻臭氧污染的通知》《全县住建领域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等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相关文件,组织召开了2023年合水县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推进会议,签订了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各参建单位的扬尘治理意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二是狠抓任务落实,整改细致到位。在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六个100%、五个必须、四个禁止”的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物料堆放、裸土覆盖、禁止高空抛洒及洒水降尘措施的落实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从严把关。目前,全县在建的33处 (略) 政项目裸露土地全部 (略) 覆盖,覆盖面积达3.*平方米。同时城区5000平米以上的项目全部安装了降尘抑尘喷淋设施和环境监测仪,市政工程全部落实了制式围挡。所有建筑工地全部配备了洒水车辆,根据天气变化进行洒水降尘,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严查工程运输车 (略) ,有效治理了城区施工扬尘污染。

三是全面排查治理,严防扬尘反弹。为防止扬尘反弹,督促在建工地制定了工作预案,要求在建工地每天不间断洒水降尘,根据天气变化,适当增加洒水频次,严防扬尘反弹。在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成立了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包抓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采取“四不两直”,全面排查和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项目立案调查,从严从重处罚。建立扬尘管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

整改结论: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34-*

联系地址:合水 (略)

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市级第32项(合水县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级方案第32项(合水县第13项)

反馈问题: (略) 建成区部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管控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情况: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靠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合水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站直接抓的专项工作行动体系。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印发了《关于2022年合水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切实减轻臭氧污染的通知》《全县住建领域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等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相关文件,组织召开了2023年合水县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推进会议,签订了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各参建单位的扬尘治理意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二是狠抓任务落实,整改细致到位。在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六个100%、五个必须、四个禁止”的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物料堆放、裸土覆盖、禁止高空抛洒及洒水降尘措施的落实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从严把关。目前,全县在建的33处 (略) 政项目裸露土地全部 (略) 覆盖,覆盖面积达3.*平方米。同时城区5000平米以上的项目全部安装了降尘抑尘喷淋设施和环境监测仪,市政工程全部落实了制式围挡。所有建筑工地全部配备了洒水车辆,根据天气变化进行洒水降尘,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严查工程运输车 (略) ,有效治理了城区施工扬尘污染。

三是全面排查治理,严防扬尘反弹。为防止扬尘反弹,督促在建工地制定了工作预案,要求在建工地每天不间断洒水降尘,根据天气变化,适当增加洒水频次,严防扬尘反弹。在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成立了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包抓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采取“四不两直”,全面排查和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项目立案调查,从严从重处罚。建立扬尘管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

整改结论: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34-*

联系地址:合水 (略)

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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