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曲江有机食品产业园“标准地”ZZLG-18-009、ZZLG-18-010、ZZLG-18-011、ZZLG-18-01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曲江有机食品产业园“标准地”ZZLG-18-009、ZZLG-18-010、ZZLG-18-011、ZZLG-18-01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务局关于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水发〔2023〕246号)及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等有关规定,我站对曲江有机食品产业园“标准地”(ZZLG-(18)-009、ZZLG-(18)-010、ZZLG-(18)-011、ZZLG-(18)-01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联系电话: 029-*(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 (略) 未 (略) 58号
邮 编:*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4年5月30日
标准地名称 | 管理单位 |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特邀专家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曲江有机食品产业园“标准地” (ZZLG-(18)-009、ZZLG-(18)-010、ZZLG-(18)-011、ZZLG-(18)-012) | 西安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 陕西杨凌绿诚 (略) | (略) 周至县集贤镇西安高新区集贤园一期范围内 | 李光录 武 哲 李 鹏 李文昌 齐养周 | 市水保监发〔2024〕67号 | 2024.5.22 | 准予批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务局关于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水发〔2023〕246号)及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等有关规定,我站对曲江有机食品产业园“标准地”(ZZLG-(18)-009、ZZLG-(18)-010、ZZLG-(18)-011、ZZLG-(18)-012)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联系电话: 029-*(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 (略) 未 (略) 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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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称 | 管理单位 |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特邀专家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曲江有机食品产业园“标准地” (ZZLG-(18)-009、ZZLG-(18)-010、ZZLG-(18)-011、ZZLG-(18)-012) | 西安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 陕西杨凌绿诚 (略) | (略) 周至县集贤镇西安高新区集贤园一期范围内 | 李光录 武 哲 李 鹏 李文昌 齐养周 | 市水保监发〔2024〕67号 | 2024.5.22 | 准予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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