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玛纳斯隆盛达玉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玉都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玛纳斯隆盛达玉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玉都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3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略) 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玛纳斯隆盛达 (略) 玉都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 (略) 北侧 | 玛纳斯隆盛达 (略) | 新疆天合 (略) | 建设内容主要为:拟建设站房、罩棚、综合服务楼、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充电设施、加油系统、CNG加气系统和加氢系统。充电设有2台双头充电桩;加油系统采用潜油泵式加油工艺,设汽油油气回收系统,采取双层油罐防渗,主要设备有4座埋地油罐(其中2座30m3汽油S/F双层储罐,2座30m3柴油S/F双层储罐)、2台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加油机和4台潜油泵;CNG加气系统采用CNG子站工艺,主要设备有1台卸气柱、1台CNG压缩机橇(排气量:1700Nm3/h)、1台8m3CNG储气瓶组(4个储气瓶,V单=2m3,2高2中)、1台CNG双枪加气机和放散管,停放1辆CNG长管拖车;加氢系统采用高压储氢加氢工艺,主要设备有1台卸气柱、1台氢气压缩机橇(排气量:520Nm3/h)、1台6m3高压氢气储气瓶组(6个储气瓶,V单=1m3)、1台双枪加氢机、2套冷水机组、1台管式换热器、1台顺序控制盘和放散管,可停放1辆26m3氢气长管拖车。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综合能源站油品挥发出的废气和加油车辆汽车尾气。汽油及柴油储油罐均采用地埋式储油罐,储油罐设置呼吸阀挡板,采取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措施,项目对汽油卸油及加油机设置一次和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接口,对卸油、储油和加油工艺产生的非*烷总烃进行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检测值、系统密闭性检测相关参数值及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表1、表2、表3相关限值要求,加油枪气液比应满足表4要求,任意一条加油枪气液比不合格即可直接判定为超标。加油站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运营期排水主要为站内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排入玛纳斯县城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围墙阻隔等措施,项目厂界南侧( (略) )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机油抹布及手套、油罐清洗废水及油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油罐清洗废水及油泥由清洗单位运走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站区内不设置暂存场所。含机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收集、临时储存措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进行。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3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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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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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玛纳斯隆盛达 (略) 玉都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 (略) 北侧 | 玛纳斯隆盛达 (略) | 新疆天合 (略) | 建设内容主要为:拟建设站房、罩棚、综合服务楼、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充电设施、加油系统、CNG加气系统和加氢系统。充电设有2台双头充电桩;加油系统采用潜油泵式加油工艺,设汽油油气回收系统,采取双层油罐防渗,主要设备有4座埋地油罐(其中2座30m3汽油S/F双层储罐,2座30m3柴油S/F双层储罐)、2台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加油机和4台潜油泵;CNG加气系统采用CNG子站工艺,主要设备有1台卸气柱、1台CNG压缩机橇(排气量:1700Nm3/h)、1台8m3CNG储气瓶组(4个储气瓶,V单=2m3,2高2中)、1台CNG双枪加气机和放散管,停放1辆CNG长管拖车;加氢系统采用高压储氢加氢工艺,主要设备有1台卸气柱、1台氢气压缩机橇(排气量:520Nm3/h)、1台6m3高压氢气储气瓶组(6个储气瓶,V单=1m3)、1台双枪加氢机、2套冷水机组、1台管式换热器、1台顺序控制盘和放散管,可停放1辆26m3氢气长管拖车。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综合能源站油品挥发出的废气和加油车辆汽车尾气。汽油及柴油储油罐均采用地埋式储油罐,储油罐设置呼吸阀挡板,采取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措施,项目对汽油卸油及加油机设置一次和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接口,对卸油、储油和加油工艺产生的非*烷总烃进行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检测值、系统密闭性检测相关参数值及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表1、表2、表3相关限值要求,加油枪气液比应满足表4要求,任意一条加油枪气液比不合格即可直接判定为超标。加油站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运营期排水主要为站内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排入玛纳斯县城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围墙阻隔等措施,项目厂界南侧( (略) )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机油抹布及手套、油罐清洗废水及油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油罐清洗废水及油泥由清洗单位运走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站区内不设置暂存场所。含机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收集、临时储存措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进行。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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