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建筑用砂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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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建筑用砂岩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 (略) 32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建筑用砂岩

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

丰 (略)

重庆凌樾 (略)

本项目划定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闭合圈定,面积为0.0315km2,开采标高+760m~+700m。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层侏罗系中统新田沟组(J2x)砂岩矿层,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生产规模:*立方米/年(*吨/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06.*元,环保投资占比15.7%。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用,不外排。

废气:对施工场地、 (略) 、表土剥离区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易起尘原辅料采用篷布遮盖;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选用优质燃料,减少机械的尾气污染物排放,减轻施工扬尘和施工机具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机具,控制施工强度,建筑材料和设备运输进场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处时限速禁鸣,减轻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

固废:施工期剥离表土直接储集于采场附近缓坡、台地等不威胁生产地段,多余表土送表土堆场暂存,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可利用的废石料妥善堆存,服务期进行破碎加工,生产碎石产品;不能利用剩余废石料、渣土或矿层边角料在矿区内流转,后期通过回填采坑、铺路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挖填土石方工程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缩短施工时间,减少裸露地面,减轻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面开挖扰动作业,严禁对施工区周围植被的破坏,禁止随意在未征用的林地内开设运输便道或临时施工场地;表土、废石分区暂存,并采取拦挡覆盖、排水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开挖后的边坡及时完成边坡防护工程,并在矿区周边设置排水措施;落实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营运期

废气:

①采区粉尘:采矿过程中切割机、绳锯机等采用湿式作业,表土、废石铲装点采取喷雾抑尘, (略) 定期洒水抑尘,剥离表土及废弃土石暂存区定期洒水抑尘。

②表土废石堆存区粉尘:表层剥离物和废弃土石暂存区定期洒水抑尘,表土场长期不使用时采用帆布覆盖或播撒草籽。

③工业场地粉尘:工业场地碎石加工车间全封闭,出入口设环形喷雾抑尘装置或设置软帘; (略) 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抑尘;碎石堆场顶部及给料机上方各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喷雾抑尘,车间内传送带全封闭;加工区破碎机落料口设置集气罩,碎石加工粉尘集中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工业场地进行硬化,落地尘定期清扫,晴天进行洒水抑尘。

④运输扬尘:矿区南侧出入口处设置1个车辆冲洗设施,避免车 (略) ;产品外运不超载、不超速,碎石产品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

⑤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矿山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矿区南侧设置1座三级沉淀池,矿体切割废水经排水沟引至三级沉淀池分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矿区南侧出入口处设置1处车辆冲洗点,车辆冲洗废水在过水槽内重复使用,定期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矿区绿化和周边耕地、林地施肥使用,不外排。 (略) 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至三级矿区南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略) 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后期清洁雨水顺坡排泄至冲沟。

噪声:优化开采工艺和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产噪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异常噪声排放;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矿区南侧边界22m处民房进行功能置换。

固体废物:矿区剥离盖层直接储集于采场附近缓坡、台地等不威胁生产地段,堆积高度不得高于3m,对渣土边坡放坡至稳定,并密切做好稳定性监测工作,生产中达到生态修复条件时立即将储集土壤进行回覆绿化修复,多余表土送表土堆场暂存。可利用的废石料运至 (略) 进行破碎加工,生产碎石产品外售;不能利用剩余废石料、渣土或矿层边角料在矿区内流转,通过回填采坑、铺路等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在矿区内流转,后期回填采空区。工业场地设1座危废暂存库,面积约5.0m2,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危废暂存库落实围堰及“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机修废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办公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环境风险:本项目开采期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包括柴油和危险废物(机修废油和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控制措施后,其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生态保护措施:开采期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管理,按采矿区范围采矿,不得越界开采;严禁破坏矿区外地表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对动物影响;矿区剥离的表土应单独妥善堆存,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用于后期矿区的土地复垦。禁止向水源保护区排污,保护饮用水源。闭矿期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对采空区、工业场地等区域完成生态恢复。

县发改委备案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 (略) 32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建筑用砂岩

丰都县虎威镇大池村四组

丰 (略)

重庆凌樾 (略)

本项目划定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闭合圈定,面积为0.0315km2,开采标高+760m~+700m。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层侏罗系中统新田沟组(J2x)砂岩矿层,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生产规模:*立方米/年(*吨/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06.*元,环保投资占比15.7%。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用,不外排。

废气:对施工场地、 (略) 、表土剥离区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易起尘原辅料采用篷布遮盖;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选用优质燃料,减少机械的尾气污染物排放,减轻施工扬尘和施工机具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机具,控制施工强度,建筑材料和设备运输进场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处时限速禁鸣,减轻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

固废:施工期剥离表土直接储集于采场附近缓坡、台地等不威胁生产地段,多余表土送表土堆场暂存,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可利用的废石料妥善堆存,服务期进行破碎加工,生产碎石产品;不能利用剩余废石料、渣土或矿层边角料在矿区内流转,后期通过回填采坑、铺路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挖填土石方工程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缩短施工时间,减少裸露地面,减轻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面开挖扰动作业,严禁对施工区周围植被的破坏,禁止随意在未征用的林地内开设运输便道或临时施工场地;表土、废石分区暂存,并采取拦挡覆盖、排水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开挖后的边坡及时完成边坡防护工程,并在矿区周边设置排水措施;落实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营运期

废气:

①采区粉尘:采矿过程中切割机、绳锯机等采用湿式作业,表土、废石铲装点采取喷雾抑尘, (略) 定期洒水抑尘,剥离表土及废弃土石暂存区定期洒水抑尘。

②表土废石堆存区粉尘:表层剥离物和废弃土石暂存区定期洒水抑尘,表土场长期不使用时采用帆布覆盖或播撒草籽。

③工业场地粉尘:工业场地碎石加工车间全封闭,出入口设环形喷雾抑尘装置或设置软帘; (略) 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抑尘;碎石堆场顶部及给料机上方各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喷雾抑尘,车间内传送带全封闭;加工区破碎机落料口设置集气罩,碎石加工粉尘集中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工业场地进行硬化,落地尘定期清扫,晴天进行洒水抑尘。

④运输扬尘:矿区南侧出入口处设置1个车辆冲洗设施,避免车 (略) ;产品外运不超载、不超速,碎石产品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

⑤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矿山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矿区南侧设置1座三级沉淀池,矿体切割废水经排水沟引至三级沉淀池分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矿区南侧出入口处设置1处车辆冲洗点,车辆冲洗废水在过水槽内重复使用,定期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矿区绿化和周边耕地、林地施肥使用,不外排。 (略) 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至三级矿区南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略) 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后期清洁雨水顺坡排泄至冲沟。

噪声:优化开采工艺和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产噪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异常噪声排放;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矿区南侧边界22m处民房进行功能置换。

固体废物:矿区剥离盖层直接储集于采场附近缓坡、台地等不威胁生产地段,堆积高度不得高于3m,对渣土边坡放坡至稳定,并密切做好稳定性监测工作,生产中达到生态修复条件时立即将储集土壤进行回覆绿化修复,多余表土送表土堆场暂存。可利用的废石料运至 (略) 进行破碎加工,生产碎石产品外售;不能利用剩余废石料、渣土或矿层边角料在矿区内流转,通过回填采坑、铺路等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在矿区内流转,后期回填采空区。工业场地设1座危废暂存库,面积约5.0m2,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危废暂存库落实围堰及“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机修废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办公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环境风险:本项目开采期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包括柴油和危险废物(机修废油和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控制措施后,其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生态保护措施:开采期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加强管理,按采矿区范围采矿,不得越界开采;严禁破坏矿区外地表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对动物影响;矿区剥离的表土应单独妥善堆存,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用于后期矿区的土地复垦。禁止向水源保护区排污,保护饮用水源。闭矿期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对采空区、工业场地等区域完成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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